从佛教的观点简单地说,痛苦不是物质,也不是任何物质的运动,而是精神的一种特殊感受。

感受是属于精神领域特有的东西,钢筋、水泥、砖头、玻璃等物质不会有感受——既不会感到痛苦,也不会感到幸福。人死了以后,尸体也和石头、砖头一样,在接触外界的任何东西——地、水、火、风时,都不会有反应。因为它没有意识,所以感觉不到任何痛苦或幸福。

精神可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分别精神,也即“分别念”;另一种叫做无分别精神,也即“无分别念”。

眼、耳、鼻、舌、身的感受只有感受没有思维,所以叫无分别念。当我们生病的时候,不管我们的意识怎么样想,身体却能分分明明地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痛苦,这就是无分别念。

当看到、听到一个东西的时候,以第六意识去思维、分析对境的好坏与否,就叫做“分别念”,第六识所感觉到的痛苦就叫做分别念的痛苦。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七册《如何面对痛苦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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