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正当我们听法的时候,我们会一直认为有一个我的存在,但实际情况却是,所谓的“我”,只能存在于一个刹那之间。假如我们把连贯的十个刹那中的第五个刹那认定为现在的“我”,那么第一、二、三、四个刹那就成了过去,第六、七、八、九、十个刹那就成了未来;如今能够存在的,只有第五个刹那,因为过去的法已经消逝,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星球、任何一个时空当中都不可能存在,而未来的法又尚未产生,因而更不可能存在。能够存在的,唯有第五个刹那,但第五个刹那却是转瞬即逝的,然后我们就再把第六个刹那认定为现在的“我”,之后就是第七、第八个刹那,当所有的刹那陆陆续续地进入现在的位置时,我们就不断地将其认定为“我”。

——该教言选自:《慧灯之光》第二册《四法印的见解与修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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