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灯·问道》“放生篇”第4期

 

H  各位好,欢迎收看《慧灯·问道》节目。这期节目里,我们依然请到了慈诚罗珠堪布,就放生的话题继续给大家开示和解答。

 

1

 

师父您好!我们一直在提倡让杀生者转行,但这样是不是相当于害了他们的生计呢?因为屠宰养殖这个行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说我们大家都提倡戒杀、放生了,那是不是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呢?

A  我们可以这样考虑:杀生跟放生,从比例上比较的话,差距是非常大的。我们提倡戒杀放生,对杀生的行业来说,其实影响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说根本就影响不了它。这只不过是为了我们自己修炼慈悲心,或者是挽救一小部分生命而已。即使真的有影响,比如说我们放生跟杀生的比例差不多,或者有一天我们放生的量超过了杀生的量,就会给杀生者的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那这时候我们应不应该倡导戒杀放生呢?我想我们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是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赚钱需不需要选择手段?如果说只要赚到钱,手段无所谓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我想,就人类的生存问题来说,人类首先要尽量地、尽可能地不给其他的物种带来太大的生存威胁,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如果说因为某一个杀生的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所以就不能阻止杀生,这样的情况在历史上也是有的。比如一百多年前,在西方有长达四百年的黑奴交易。黑奴交易在当时是很多西方资本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是很多人的赚钱手段。那个时候,如果我们阻止黑奴交易,同样也会影响到有些人的利益。因为黑奴交易是他们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没有了这个经济来源,他们的经济一定会受到影响。那这个时候我们是选择废除黑奴交易,还是继续赚钱?这时候没有一举两得,只能选择一个。后来虽然很多人受了损失,但黑奴交易还是结束了。回到现在,我想,其实我们在动物身上做的很多事情,如果放在人类的身上,就变成历史罪过了。

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人类,所以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去关心。如果我们认为这种心态是理所当然的话,那么最后,这些就会在人类自身中产生。像纳粹主义的思想,西方的黑奴交易,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我觉得,不管是人类还是其他的物种,凡是生命,凡是有情众生,我们至少要尊重它们的生存权。我们把其他生命——人也好,动物也好,把他们的生命转变成金钱,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上面,我觉得这种做法都是不合理的。也许这样会影响经济收入,但是我想,通过这种方法去赚钱本身就不太合理。现今社会,我们求生的方法非常多,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选择一些对其他物种、其他生命没有太大威胁的生存方法。把杀生这个行业当作唯一的活法,在人类历史上,应该是两百万年、三百万年之前的事情。今天的话,我觉得没有必要这样,人类应该尽量地回避杀生才比较文明。

H  杀生行业如果放在人类身上,就非常好理解:我们应该废除黑奴交易,不应该放任少部分人坚持他们的金钱利益。但是如果放在牲畜上来看,可能就不那么好理解。一般佛家弟子提倡从屠刀下面把这个生灵挽救出来,那您会不会劝这个拿屠刀的人放下屠刀呢?

A  劝拿屠刀的人放下屠刀,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我们放生的过程当中,也发现了一些这样的事情,比如有些鱼贩,他慢慢地就改行了,他去开出租车,或者是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这并非我们相劝的结果,我们每天去放生的时候,他也会思考:这些人、这么多人,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要这样放生呢?这个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呢?我现在做的这个工作跟他们做的事情是对立的,那我这个工作应不应该继续做呢?他可能以前从来没有去思考过这些问题,后来他可能进行了思维,并得到了一个结论:我这样下去可能不太好,我的生存至少还是不要给这些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凡事有因果,没有因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不管怎样,它们也是有情感的、有痛苦快乐感受的活生生的生命,我把成千上万的生命变成金钱,然后维持我的生活,这样是不对的。他想通了以后就主动改行,做一些其他事情,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

H  也就是通过我们的一些放生行为,影响一些通过杀生来获取利益的人,让他们变得更加善良。

 

2

 

堪布,您好!现在在全国各地都有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一部分人认为,因为有放生才会有捕捞,所以不应放生,捕捞的过失也应归于放生者,甚至引用“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说法。对此您怎么看?

A  刚才你说的现象确实存在,很多地方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非常严重。为什么有放生的地方就有捕捞呢?就是因为放生的人没有考虑到怎么样避免被捕捞,他们把放生物命买了以后,很简单地放下去了。但其实这是有办法避免的,比如说放到比较安全的地方,然后分散放。放完了以后,在短期之内有人看、有人守,这样的话,它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地方,就不容易被捕捞了。捕捞往往是因为没有考虑好,就把生物集中地放在一个地方了。所以我们放生的时候,可以从一个捕捞者的角度思考,扮演一个这样的角色。我们曾经买了捉这些放生泥鳅的地笼,然后捞了 24小时,就只捞了还不到一斤,这样下回就没人去捕捞了,这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我们的放生方法很简单,原因就是为了放生而放生,就是不想走很远的路。有很多人觉得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还有很多人觉得,反正放了以后我就有功德了,至于捞和不捞,这是其他人的事情。我想,极个别的放生人可能也有这样的心态,所以就导致了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因为这个很赚钱呀,集中在一个地方,不需要费什么时间,很快就捕捞了大量的鱼类或者其他动物,然后又把它们卖到市场,一天当中很快就可以赚一两万。有这样的事情,就肯定会有人捞了。所以要放生的话,必须要考虑好这个。

刚才你的问题的焦点是,比如说我放了,但被其他人捞了,那么其他人捞的这个罪过,最终是不是要算到我头上?这个肯定不是,这是两回事,两个人完全不相干。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因为他捞,我放,我有我的功德,他有他的罪过,他的罪过跟我没关系。抱着这种心态去随便放,那肯定也是不对的。我们放生的目的不是为了有功德,而是为了这些动物,给它们生命,让它们安全地生存。有没有功德和罪过,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放生的人,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思考:我到什么地方去买?到什么地方去放?放了以后有没有捕捞的人?如果没有捕捞的人,有没有其他的天敌?有没有其他的原因会导致它们死亡(快速地死亡,短期之内死亡)等。从佛教的角度来讲,不如法的放生或者不科学的放生,才导致了捕捞的现象。如果等了 24小时才捕捞一两斤鱼,那谁会为了一两斤鱼,投入那么长的时间?这个谁都不愿意的。所以这些事情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是我们没有想如何去解决,最终还是佛教徒自身的问题。所以我们以后放生,放生的人必须首先考虑这些问题。 

H  围绕科学放生来讲,就是我们要把物命放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A  对,相对安全。 

H  不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是“如果科学放生就没有杀害”。 

 

3

 

堪布,您好!现在很多市场因为放生,已经滋生出了放生一条龙产业链,有专门提供放生物命的店铺,又有专门提供运输的系统。更有很多地方,实际上现在很多人都不吃泥鳅了,但因为泥鳅便宜,大家都去买泥鳅放生,因此滋生了泥鳅的养殖业,捕捞、买卖成为一条利益链。我们放生后,它们可能难以避免地又被捕杀了,那么是不是可以用刚才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这个问题,堪布您怎么看?

A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首先放生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考虑,我这个放生会不会导致其他人去养殖?或者如果是野生动物的话,会不会导致捕猎?还有就是其他方面的,你刚才讲的这一系列问题,又是另外一个必须要考虑的事情。比如说有些旅游胜地,尤其是一些佛教的圣地,都有这样的现象:在路边有鸟,还有鱼,他们叫游客去买,去放生。游客放了以后,他们会把这个鸟和鱼捕捞回来、捉回来,然后又卖给大家。这种情况我觉得不买是最好的,如果我们所有人都不买来放生的话,那他也就不会再去做这件事情。这种放生,对这些动物不但没有帮助,而且还会因为我们去放,导致它们有很多的委屈、折腾。因为这些动物反反复复地被放又被捉,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痛苦的事情。

虽然你没有什么罪过(哪怕是放了以后会产生一些其他方面的负面问题,但因为你没有恶意、不是故意的,所以你没有罪过),但是有没有罪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我们主要应该考虑的是放生的核心思想,也就是利他。利他、慈悲、爱心,如果没有达到这些目标的话,有没有功德,有没有罪过,这都是次要的。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能不能利益它们?有没有帮助到它们?这才是头等大事。所以像你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最好不要买、不要放。

另外,比如说在某一个地方,泥鳅也好、鱼也好,假设我不买,这里本来就没有养殖这些,没有去捉这些动物的,但是正因为有我们放生,然后导致了一条龙的产业链,那这种放生我觉得最好也不要有了。这个放生是没有意义的,还不如把这个钱拿来做别的事情。还有一个情况,比如说我们买泥鳅,是不是就导致了泥鳅养殖行业的产生呢?其实现在还不是这样。泥鳅的养殖地,像东北、江苏,这些地方是大量地、大批地养殖泥鳅,他们的泥鳅都是出口到韩国的。一个比较大型的养殖户,一个星期之内都要提供六七十万斤的泥鳅。对他们来说,我们放生的人买得再多,也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客户,你买和不买,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影响,这些我们要分清楚、看清楚。如果真的是放生导致了这类物命养殖业的产生,那这种放生就是不对的。

H  所以说堪布给大家宽了宽心啊,不是因为我们放生才导致了这些链条的产生。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知道这些由于放生而产生的产业链,也看到这些人在买卖,这些动物都被集中关在一个笼子里而承受痛苦。但难道就因为我们知道它们被放生了之后会被抓回来,就要选择视而不见吗?就不应该去管这些动物吗?

A  你是说在放生的过程当中?

H  我们看到了这些动物在承受痛苦,但是我们也知道,放了它们又会被抓回来。

A  如果你确定它们要被抓回来的话,非常确定的话,那我觉得这个放生的意义确实不是很大。比如说你放下去了以后,几个小时内它有可能得到自由,但是几个小时以后又被抓回来了。另外,这样也给去抓它们的这些人提供了条件,这就不是很好。但是从佛教的角度来讲,放生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放生的时候,不仅仅是把它们放了,还给它们念经,念佛教里面讲的对它们最有帮助的这些佛经、佛号;还给它们喂一些甘露丸,佛教认为吃了这个,对它们以后很有帮助。从这个角度来讲,你念了佛经、念了佛号,然后给它们吃了甘露丸,这样放下去以后,即使它们最终被捞回来吃了或死了,还是与它们从来没有被放生过是不同的。

H  也就是说,不一定非得把它放到另外一个地方,才叫放生。我们可以在没有办法买生的时候用其他办法。

A  对,比如说你到了水产市场,那么多的鱼,你不可能全部买完,这个时候你心里很难受。那帮助它们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它们念佛教里面的一些咒语和佛号,比如说像观世音菩萨、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等一些佛菩萨的名号;如果有时间的话,在它们听得到的地方,给它们念一些简单的佛经,比如像《心经》之类简短的佛经。这样即使没有救到它们的命,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对它们也是有帮助的,我们还是利益到了它们。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这样,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4

 

您好堪布,我有一个问题。目前一些媒体和评论对于放生行为持批评态度,对于少数的放生问题进行广泛的报道,让大多数人认为,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是放死的行为。对于媒体的这些报道和大家的负面情绪,您怎么看?

A  从媒体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事情,用一个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报道,这应该是媒体的工作和责任。关于媒体怎么样报道,我们也没有办法去要求什么。但是我们佛教徒自身有责任把事情做好,放生的团体也好,一个组织的行为也好,或者是个人的行为也好,不管以前的放生是什么样,以后的放生我们一定要如理如法,也就是我刚才讲的,符合科学、符合佛教的思想,要这样去放,不能为了放生而放生。

媒体的这些报道,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据我了解,七八年前有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中间有一条河,有一次来了一些外地的佛教徒,说他们就只有两三天的时间,在这两三天当中他们一定要放完多少钱的生命。然后他们在水产市场买了大量的鱼类和其他的生命,就在这个城市中间的河里面放,放了以后,立即就有人去捕捞,整整捕捞了五天,这是我亲眼看到的。后来这个事情有媒体报道了,媒体也没有夸张,报道的是事实。所以,我们佛教徒必须自己把放生做好。如果自己做得好,媒体可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恶意炒作了。放生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他没有必要恶意地去炒作,我想他们也不会这样。我们佛教徒,尤其是放生的人,现在要做的是去学习,放生方法必须要符合科学,要请教这方面的专家,学到了以后再去放。

另外一个,放生的目的是什么?放生就是为了减少这些物命对死亡的恐惧。如果我们不负责任地把它们放了,放完了以后又被其他人捞了,它们死亡的恐惧还是没有消除,这样实际上就失去了放生的意义。所以,我们所有的佛教徒,尤其是长期放生的人,对这方面必须要高度重视。这样的话,媒体也就不会恶意地去炒作了。如果看了媒体的一些报道后,就觉得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这可能只是个别人的想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是没有经过思考,很简单地去想放生都是破坏环境,这样的人应该是少数。我想不会全部人都觉得,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主要是我们佛教徒自身在放生的过程中,要做得如理如法、符合科学,这样就会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

 

5

 

堪布,您好!近期我也看到一些报道,有人放生几百只有“生态杀手”之称的巴西龟,结果引起争议被阻止。然后我国 2017年 1月 1号就要实行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里面有一条特别的规定说,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到野外环境,必须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要避免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如果因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者是危害了这个生态系统的话,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请问堪布,对马上要实施的法律,您怎么看?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放生会越来越难?谢谢堪布。

A  在国外很多地方本来就是这样,我想放生不会越来越难,它会越来越规范。有一个这样的法律,在这个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放生,那么放生也应该是受到这个法律保护的,这也是一个好处。放生导致的问题对当地的居民也好,对其他的物种也好,对生态也好,给他们带来一些损失,这个在佛教里面本来就是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如法放生,按照佛教的要求去放生,那与法律是不冲突的。所以我想,正规的、如理如法的,或者我今天讲的科学放生,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当然,像以前那样随便放,不考虑对生态的破坏,不考虑对环境的污染,又不考虑会不会对当地人的生活带来影响,这种放生本来就是不对的。这个法律的具体内容我不是很清楚,还没有看到,但是我觉得本来就是这样,我觉得放生不会越来越难,应该是越来越规范。

我们现在的这种放生方法,即使没有什么法律惩罚,本来也是不对的。如果这样放下去的话,最后听到“放生”这两个字,很多人就不高兴了。任何一个事情和任何一个制度,它的毁灭和结束,实际上就存在于它自己的运行过程当中。我们现在这样放生不规范,到时候即使没有什么法律,大家也会不高兴,就会没地方放,最后会变成这个样子。所以有一个这样的法律,放生就会逐渐走上一个比较合法、规范的轨道,我觉得这样很好。

H  好,感谢堪布的精彩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一期的《慧灯·问道》节目,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更多的互动和问题,我们将在下期节目为大家解答。感谢各位观众的踊跃提问,也感谢堪布的精彩解答。

 

 

编者注:因本书根据《慧灯·问道》节目编纂整理而成,收录慈诚罗珠堪布、主持人和观众等人的谈话内容。为避免重复,此处只标示缩写。其中,H(Host/hostess)代表主持人,A(answer)代表堪布,Q(question)代表提问者,即观众。

 

《慧灯·问道》“放生篇”第4期

 

H  各位好,欢迎收看《慧灯·问道》节目。这期节目里,我们依然请到了慈诚罗珠堪布,就放生的话题继续给大家开示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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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您好!我们一直在提倡让杀生者转行,但这样是不是相当于害了他们的生计呢?因为屠宰养殖这个行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说我们大家都提倡戒杀、放生了,那是不是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呢?

A  我们可以这样考虑:杀生跟放生,从比例上比较的话,差距是非常大的。我们提倡戒杀放生,对杀生的行业来说,其实影响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说根本就影响不了它。这只不过是为了我们自己修炼慈悲心,或者是挽救一小部分生命而已。即使真的有影响,比如说我们放生跟杀生的比例差不多,或者有一天我们放生的量超过了杀生的量,就会给杀生者的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那这时候我们应不应该倡导戒杀放生呢?我想我们第一个要考虑的是:是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赚钱需不需要选择手段?如果说只要赚到钱,手段无所谓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我想,就人类的生存问题来说,人类首先要尽量地、尽可能地不给其他的物种带来太大的生存威胁,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如果说因为某一个杀生的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所以就不能阻止杀生,这样的情况在历史上也是有的。比如一百多年前,在西方有长达四百年的黑奴交易。黑奴交易在当时是很多西方资本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是很多人的赚钱手段。那个时候,如果我们阻止黑奴交易,同样也会影响到有些人的利益。因为黑奴交易是他们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没有了这个经济来源,他们的经济一定会受到影响。那这个时候我们是选择废除黑奴交易,还是继续赚钱?这时候没有一举两得,只能选择一个。后来虽然很多人受了损失,但黑奴交易还是结束了。回到现在,我想,其实我们在动物身上做的很多事情,如果放在人类的身上,就变成历史罪过了。

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人类,所以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去关心。如果我们认为这种心态是理所当然的话,那么最后,这些就会在人类自身中产生。像纳粹主义的思想,西方的黑奴交易,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我觉得,不管是人类还是其他的物种,凡是生命,凡是有情众生,我们至少要尊重它们的生存权。我们把其他生命——人也好,动物也好,把他们的生命转变成金钱,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上面,我觉得这种做法都是不合理的。也许这样会影响经济收入,但是我想,通过这种方法去赚钱本身就不太合理。现今社会,我们求生的方法非常多,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选择一些对其他物种、其他生命没有太大威胁的生存方法。把杀生这个行业当作唯一的活法,在人类历史上,应该是两百万年、三百万年之前的事情。今天的话,我觉得没有必要这样,人类应该尽量地回避杀生才比较文明。

H  杀生行业如果放在人类身上,就非常好理解:我们应该废除黑奴交易,不应该放任少部分人坚持他们的金钱利益。但是如果放在牲畜上来看,可能就不那么好理解。一般佛家弟子提倡从屠刀下面把这个生灵挽救出来,那您会不会劝这个拿屠刀的人放下屠刀呢?

A  劝拿屠刀的人放下屠刀,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我们放生的过程当中,也发现了一些这样的事情,比如有些鱼贩,他慢慢地就改行了,他去开出租车,或者是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这并非我们相劝的结果,我们每天去放生的时候,他也会思考:这些人、这么多人,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要这样放生呢?这个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呢?我现在做的这个工作跟他们做的事情是对立的,那我这个工作应不应该继续做呢?他可能以前从来没有去思考过这些问题,后来他可能进行了思维,并得到了一个结论:我这样下去可能不太好,我的生存至少还是不要给这些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凡事有因果,没有因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不管怎样,它们也是有情感的、有痛苦快乐感受的活生生的生命,我把成千上万的生命变成金钱,然后维持我的生活,这样是不对的。他想通了以后就主动改行,做一些其他事情,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

H  也就是通过我们的一些放生行为,影响一些通过杀生来获取利益的人,让他们变得更加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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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您好!现在在全国各地都有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一部分人认为,因为有放生才会有捕捞,所以不应放生,捕捞的过失也应归于放生者,甚至引用“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说法。对此您怎么看?

A  刚才你说的现象确实存在,很多地方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非常严重。为什么有放生的地方就有捕捞呢?就是因为放生的人没有考虑到怎么样避免被捕捞,他们把放生物命买了以后,很简单地放下去了。但其实这是有办法避免的,比如说放到比较安全的地方,然后分散放。放完了以后,在短期之内有人看、有人守,这样的话,它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地方,就不容易被捕捞了。捕捞往往是因为没有考虑好,就把生物集中地放在一个地方了。所以我们放生的时候,可以从一个捕捞者的角度思考,扮演一个这样的角色。我们曾经买了捉这些放生泥鳅的地笼,然后捞了 24小时,就只捞了还不到一斤,这样下回就没人去捕捞了,这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我们的放生方法很简单,原因就是为了放生而放生,就是不想走很远的路。有很多人觉得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还有很多人觉得,反正放了以后我就有功德了,至于捞和不捞,这是其他人的事情。我想,极个别的放生人可能也有这样的心态,所以就导致了捕捞放生物命的现象。因为这个很赚钱呀,集中在一个地方,不需要费什么时间,很快就捕捞了大量的鱼类或者其他动物,然后又把它们卖到市场,一天当中很快就可以赚一两万。有这样的事情,就肯定会有人捞了。所以要放生的话,必须要考虑好这个。

刚才你的问题的焦点是,比如说我放了,但被其他人捞了,那么其他人捞的这个罪过,最终是不是要算到我头上?这个肯定不是,这是两回事,两个人完全不相干。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因为他捞,我放,我有我的功德,他有他的罪过,他的罪过跟我没关系。抱着这种心态去随便放,那肯定也是不对的。我们放生的目的不是为了有功德,而是为了这些动物,给它们生命,让它们安全地生存。有没有功德和罪过,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放生的人,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思考:我到什么地方去买?到什么地方去放?放了以后有没有捕捞的人?如果没有捕捞的人,有没有其他的天敌?有没有其他的原因会导致它们死亡(快速地死亡,短期之内死亡)等。从佛教的角度来讲,不如法的放生或者不科学的放生,才导致了捕捞的现象。如果等了 24小时才捕捞一两斤鱼,那谁会为了一两斤鱼,投入那么长的时间?这个谁都不愿意的。所以这些事情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是我们没有想如何去解决,最终还是佛教徒自身的问题。所以我们以后放生,放生的人必须首先考虑这些问题。 

H  围绕科学放生来讲,就是我们要把物命放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A  对,相对安全。 

H  不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是“如果科学放生就没有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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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您好!现在很多市场因为放生,已经滋生出了放生一条龙产业链,有专门提供放生物命的店铺,又有专门提供运输的系统。更有很多地方,实际上现在很多人都不吃泥鳅了,但因为泥鳅便宜,大家都去买泥鳅放生,因此滋生了泥鳅的养殖业,捕捞、买卖成为一条利益链。我们放生后,它们可能难以避免地又被捕杀了,那么是不是可以用刚才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这个问题,堪布您怎么看?

A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首先放生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考虑,我这个放生会不会导致其他人去养殖?或者如果是野生动物的话,会不会导致捕猎?还有就是其他方面的,你刚才讲的这一系列问题,又是另外一个必须要考虑的事情。比如说有些旅游胜地,尤其是一些佛教的圣地,都有这样的现象:在路边有鸟,还有鱼,他们叫游客去买,去放生。游客放了以后,他们会把这个鸟和鱼捕捞回来、捉回来,然后又卖给大家。这种情况我觉得不买是最好的,如果我们所有人都不买来放生的话,那他也就不会再去做这件事情。这种放生,对这些动物不但没有帮助,而且还会因为我们去放,导致它们有很多的委屈、折腾。因为这些动物反反复复地被放又被捉,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痛苦的事情。

虽然你没有什么罪过(哪怕是放了以后会产生一些其他方面的负面问题,但因为你没有恶意、不是故意的,所以你没有罪过),但是有没有罪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我们主要应该考虑的是放生的核心思想,也就是利他。利他、慈悲、爱心,如果没有达到这些目标的话,有没有功德,有没有罪过,这都是次要的。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能不能利益它们?有没有帮助到它们?这才是头等大事。所以像你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最好不要买、不要放。

另外,比如说在某一个地方,泥鳅也好、鱼也好,假设我不买,这里本来就没有养殖这些,没有去捉这些动物的,但是正因为有我们放生,然后导致了一条龙的产业链,那这种放生我觉得最好也不要有了。这个放生是没有意义的,还不如把这个钱拿来做别的事情。还有一个情况,比如说我们买泥鳅,是不是就导致了泥鳅养殖行业的产生呢?其实现在还不是这样。泥鳅的养殖地,像东北、江苏,这些地方是大量地、大批地养殖泥鳅,他们的泥鳅都是出口到韩国的。一个比较大型的养殖户,一个星期之内都要提供六七十万斤的泥鳅。对他们来说,我们放生的人买得再多,也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客户,你买和不买,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影响,这些我们要分清楚、看清楚。如果真的是放生导致了这类物命养殖业的产生,那这种放生就是不对的。

H  所以说堪布给大家宽了宽心啊,不是因为我们放生才导致了这些链条的产生。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知道这些由于放生而产生的产业链,也看到这些人在买卖,这些动物都被集中关在一个笼子里而承受痛苦。但难道就因为我们知道它们被放生了之后会被抓回来,就要选择视而不见吗?就不应该去管这些动物吗?

A  你是说在放生的过程当中?

H  我们看到了这些动物在承受痛苦,但是我们也知道,放了它们又会被抓回来。

A  如果你确定它们要被抓回来的话,非常确定的话,那我觉得这个放生的意义确实不是很大。比如说你放下去了以后,几个小时内它有可能得到自由,但是几个小时以后又被抓回来了。另外,这样也给去抓它们的这些人提供了条件,这就不是很好。但是从佛教的角度来讲,放生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放生的时候,不仅仅是把它们放了,还给它们念经,念佛教里面讲的对它们最有帮助的这些佛经、佛号;还给它们喂一些甘露丸,佛教认为吃了这个,对它们以后很有帮助。从这个角度来讲,你念了佛经、念了佛号,然后给它们吃了甘露丸,这样放下去以后,即使它们最终被捞回来吃了或死了,还是与它们从来没有被放生过是不同的。

H  也就是说,不一定非得把它放到另外一个地方,才叫放生。我们可以在没有办法买生的时候用其他办法。

A  对,比如说你到了水产市场,那么多的鱼,你不可能全部买完,这个时候你心里很难受。那帮助它们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它们念佛教里面的一些咒语和佛号,比如说像观世音菩萨、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等一些佛菩萨的名号;如果有时间的话,在它们听得到的地方,给它们念一些简单的佛经,比如像《心经》之类简短的佛经。这样即使没有救到它们的命,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对它们也是有帮助的,我们还是利益到了它们。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这样,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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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堪布,我有一个问题。目前一些媒体和评论对于放生行为持批评态度,对于少数的放生问题进行广泛的报道,让大多数人认为,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是放死的行为。对于媒体的这些报道和大家的负面情绪,您怎么看?

A  从媒体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事情,用一个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报道,这应该是媒体的工作和责任。关于媒体怎么样报道,我们也没有办法去要求什么。但是我们佛教徒自身有责任把事情做好,放生的团体也好,一个组织的行为也好,或者是个人的行为也好,不管以前的放生是什么样,以后的放生我们一定要如理如法,也就是我刚才讲的,符合科学、符合佛教的思想,要这样去放,不能为了放生而放生。

媒体的这些报道,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据我了解,七八年前有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中间有一条河,有一次来了一些外地的佛教徒,说他们就只有两三天的时间,在这两三天当中他们一定要放完多少钱的生命。然后他们在水产市场买了大量的鱼类和其他的生命,就在这个城市中间的河里面放,放了以后,立即就有人去捕捞,整整捕捞了五天,这是我亲眼看到的。后来这个事情有媒体报道了,媒体也没有夸张,报道的是事实。所以,我们佛教徒必须自己把放生做好。如果自己做得好,媒体可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恶意炒作了。放生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他没有必要恶意地去炒作,我想他们也不会这样。我们佛教徒,尤其是放生的人,现在要做的是去学习,放生方法必须要符合科学,要请教这方面的专家,学到了以后再去放。

另外一个,放生的目的是什么?放生就是为了减少这些物命对死亡的恐惧。如果我们不负责任地把它们放了,放完了以后又被其他人捞了,它们死亡的恐惧还是没有消除,这样实际上就失去了放生的意义。所以,我们所有的佛教徒,尤其是长期放生的人,对这方面必须要高度重视。这样的话,媒体也就不会恶意地去炒作了。如果看了媒体的一些报道后,就觉得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这可能只是个别人的想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是没有经过思考,很简单地去想放生都是破坏环境,这样的人应该是少数。我想不会全部人都觉得,所有的放生都是破坏环境。主要是我们佛教徒自身在放生的过程中,要做得如理如法、符合科学,这样就会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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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您好!近期我也看到一些报道,有人放生几百只有“生态杀手”之称的巴西龟,结果引起争议被阻止。然后我国 2017年 1月 1号就要实行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里面有一条特别的规定说,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到野外环境,必须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要避免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如果因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者是危害了这个生态系统的话,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请问堪布,对马上要实施的法律,您怎么看?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放生会越来越难?谢谢堪布。

A  在国外很多地方本来就是这样,我想放生不会越来越难,它会越来越规范。有一个这样的法律,在这个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放生,那么放生也应该是受到这个法律保护的,这也是一个好处。放生导致的问题对当地的居民也好,对其他的物种也好,对生态也好,给他们带来一些损失,这个在佛教里面本来就是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如法放生,按照佛教的要求去放生,那与法律是不冲突的。所以我想,正规的、如理如法的,或者我今天讲的科学放生,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当然,像以前那样随便放,不考虑对生态的破坏,不考虑对环境的污染,又不考虑会不会对当地人的生活带来影响,这种放生本来就是不对的。这个法律的具体内容我不是很清楚,还没有看到,但是我觉得本来就是这样,我觉得放生不会越来越难,应该是越来越规范。

我们现在的这种放生方法,即使没有什么法律惩罚,本来也是不对的。如果这样放下去的话,最后听到“放生”这两个字,很多人就不高兴了。任何一个事情和任何一个制度,它的毁灭和结束,实际上就存在于它自己的运行过程当中。我们现在这样放生不规范,到时候即使没有什么法律,大家也会不高兴,就会没地方放,最后会变成这个样子。所以有一个这样的法律,放生就会逐渐走上一个比较合法、规范的轨道,我觉得这样很好。

H  好,感谢堪布的精彩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一期的《慧灯·问道》节目,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更多的互动和问题,我们将在下期节目为大家解答。感谢各位观众的踊跃提问,也感谢堪布的精彩解答。

 

 

编者注:因本书根据《慧灯·问道》节目编纂整理而成,收录慈诚罗珠堪布、主持人和观众等人的谈话内容。为避免重复,此处只标示缩写。其中,H(Host/hostess)代表主持人,A(answer)代表堪布,Q(question)代表提问者,即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