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学此次第分二:一、初于总行学习道理 二、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

初中分二:一、学习六度熟自佛法 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

初中分六:一、学习布施 二、持戒 三、忍辱 四、精进 五、静虑 六、般若道理

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 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三、布施差别 四、此等略义

今初(布施度性)

《菩萨地》云:“云何施自性,谓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谓善舍思,及此发起身语诸业。

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于他舍所施物,捐除众生所有贫穷。若不尔者,现有众多贫乏众生,过去诸佛所行布施,当非究竟。是故身语非为主要,惟心为主。谓自所有身财善根[1],一切悭执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惟此,即诸舍报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满布施波罗蜜多故。如《入行论》云:“若除众生贫,是施到彼岸,现有贫众生,昔佛如何度?一切有及果,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罗蜜多,现无财物可施于他,当由多门引发舍心,渐令增长。

(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第二者。

唯尽破除身财悭吝,犹非布施波罗蜜多,悭是贪分,小乘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惟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

《月灯经》云:“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此说身不洁净,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幻,灭除贪著。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于境断爱,断爱得总持。”《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得常净菩提,岂非获无价?”《本生论》云:“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恒不净,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聪睿。”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净修其心,当自思择我诚愚痴,故当发心施他身等。

《入行论》云:“舍一切涅槃,我心修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有为胜。”《摄波罗蜜多论》云:“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无恐怖,置于自家生怖畏,无足共他恒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由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诸未施财无常灭,由施反成有财库,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若能惠施智者赞,此诸愚夫乐集财,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恒感诸盛事。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若施即是道中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回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于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如《宝鬘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

又能障碍舍心增长、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摄波罗蜜多论》云:“由何增长悭吝过,或能不令舍心增?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当尽断除。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

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著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将身财一切善根于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干岸已于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即前论云:“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为除贪著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我若反贪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

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能任运生惠施心。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

发起道理者,如《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谓身受用善根三法为所缘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如是若于一切所有破我所爱,数数修习施他之心,是名菩萨。如《摄波罗蜜多论》云:“此等一切是汝物,于此我无我所慢,数数观察此希有,随行正遍觉功德,谁有此德名菩萨,难思胜士佛所说。”

现在力弱、胜解未熟,意乐将身已施有情,不当真实施彼肉等。然于身命,若不净修能舍意乐,由未修故,后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当修意乐。

《集学论》说:如是至心于有情所,已舍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时,当作是念“为利他故受用此等”。若忘此心,爱著自利而受用者,是染违犯。若无爱著,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非染违犯。

于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此中有说:以是回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有余师说:于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其密意者,谓于人趣至心回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集学论》云:“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仆使恒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

设作是念:此诸资具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无如是过,即前论云:“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

现于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莫生不信,即前论云:“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于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第三、布施差别有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今初(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初中具六殊胜: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于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回向殊胜者,回向施善于大菩提;清净殊胜者,[2]灭烦恼障及所知障。此是《摄大乘论》所说。

具足六种波罗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声闻独觉作意,是名持戒;于种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骂;为令法施倍复增长,发起欲乐,是名精进;心专一趣不杂小乘,回向此善于大菩提,是名静虑;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种,力最强大,此是《八千颂广释》所说。

(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第二者,总之经说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菩萨别解脱经》云:“舍利子,若有在家菩萨,以七珍宝充满殑伽沙数诸佛国土,供养如来应正等觉。舍利子,若有出家菩萨,开示宣说一四句颂,此所生福极多于彼。舍利子,如来未许出家菩萨修诸财施。”《集学论》说:此中密意障碍闻等,谓遮出家特集财宝而行布施。若无妨害自善所作,由宿福力多所获得,当行财云何施自性施。霞惹瓦云:“我不为汝说施功德,我是宣说摄持过患。”是于出家辛勤追求、集积财宝而行布施,令其净戒多生疮尤不喜之语。

(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分三:一、法施 二、无畏施 三、财施)

施性差别有三。

法施者,谓无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诲工巧等明世间无罪事业边际,令受学处。

无畏施者,谓从王、贼等人间怖畏,狮、虎、鲸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种怖畏,救护有情。

财施分二:一、实舍财施 二、唯意乐施

初中分三:一、舍财道理 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 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初中分四:一、惠施何田 二、何心惠施 三、如何行施 四、施何等物

今初(惠施何田)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己,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二、何心惠施)

意乐分二。

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

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布施波罗蜜多[3]”。缘所施物,谓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缘行施田,为善知识,谓于来乞未乞诸田,应念“此等满我布施波罗蜜多”。当具如是三种意乐。《摄波罗蜜多论》云:“乞者现前诸佛子,为增菩提资粮故,当于自物住他想,于他应起知识想。”

施一一物,念为如是如是而施,缘所为事意乐,广说如《妙手问经》及《摄波罗蜜多论》,应行了知。

如前所说缘田意乐,于一切境皆应起故,是总意乐。别意乐者,于诸怨害以慈意乐,于诸有苦以悲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以舍意乐,而行惠施。又于诸田当住舍心,行善施果亦当回施乞等有情,特于苦田当住悲愍。如月称云:“施谓离悭贪,于诸器非器,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净,悲施及施果,二俱施来求,此施无悭吝,善士所称赞。”《无量功德赞》云:“若见诸贫劣,众生有求心,无悲希果报,寻余有德器,意坏虽行施,等同诸乞丐,故尊由大悲,布施诸乞者。”

次当断除何等意乐中。

无恶见取意乐者,谓念布施全无果报,及念杀害而行惠施以为正法,或计瑞相吉祥而施,或念惟由布施圆满,便证世间出世离欲,莫如是施。

当无高举意乐者,谓不毁求者,不为胜他,亦不施已而起骄慢,谓我能施余则不尔。《清净业障经》说:“若诸异生行布施时,于诸悭吝便生不信,他发愤恚而堕地狱,故于布施而为障碍。”又说:“守护戒时,毁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堕恶趣;住忍等时,毁訾安住此等逆品。故障戒等。”故当如《无量功德赞》说而行,如云:“汝闻慧大时,未尝自赞叹,余少德众生,亦曾高恭敬,自住功德时,取自微恶行。”

当无依止意乐者,谓不望名称而行惠施。

当无怯弱意乐者,谓施前欢喜,施时心净,施后无悔。闻诸菩萨广大施时,莫自轻蔑、恐怖、退弱,增长勇悍。

当无背弃意乐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

当无望报意乐者,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性苦故。

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惟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

复次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应虑贫而不行施。又于乞者无欺诳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乱。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虽见乞者欺诈等过,无宣布心。从别别施生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三、如何行施)

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乃与;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

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萨地》中所说此等极为重要,谓见集时生长悭等众多烦恼、护等劬劳,障多善行,多于中间发生损失,不能毕竟惠施事故。

当以何等加行而舍者。

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此等果者,如《谛者品》云:“由恭敬施,感亲友等而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由应时施,感一切事应时成办。”又云:“不损他施,感得坚固资财;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属。”《俱舍论》说:“舒手惠施得广大财。”坚固资财者,如《俱舍释》说:“他于资财不能障难,火等无毁。”

又助他施加行者。

谓若自有可施财物,见有悭吝,曾未少施,应往其家,欢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现有广大资财,我为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与汝会过,莫令空返,可取我财惠施彼等,或是将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当生随喜。”彼财无减,即便欢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渐种能除悭垢种子,由渐修习,自施少财,依下无贪进得中品,依中无贪进得上品。

如是若自亲教、轨范、弟子、助伴是悭贪性,不能惠施,或虽非悭然无资财,与彼资财,令于三宝树修布施,自己不作。由此因缘,自所生福弥更弘多,令余一类调伏烦恼,圆满一类善法乐欲,摄受有情、成熟有情。

如是若自现无资财,应以工巧事业之处集财惠施。或于他所宣正法语,令诸贫者及悭吝者悉乐惠施。或诸求者教往具[4]信富饶之家。躬诣其所,随力随能助其惠施。又于施物择胜妙施,及将所备可施财物圆满惠施。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终

 

[1]原文“根善”应改成“善根”。

[2]此句译文稍作修改,即去掉“《摄大乘论》说”,句尾加上“此是《摄大乘论》所说”。

[3]原文“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应改为“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布施波罗蜜多”。

[4]原文“俱”应改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