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说集谛

集谛包括两个具体内容,即业和烦恼。业指善业和恶业,烦恼是驱使人造业的动力。

烦恼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是贪嗔痴三毒。这三毒,每个人生而有之,当遇到合适的内外因缘时,它们便开始发挥作用。如果我们没有及时掌控好,就会在言行方面造作各种各样的业。而基于贪嗔痴所造的业,都是罪业,没有善业。

(一)业

什么是业呢?简单来说,内心产生了善恶之念,或者身语做出了善恶之举,当它们结束的时候,会在阿赖耶识中留下一种痕迹或能量,这种痕迹或能量就叫做“业”。阿赖耶识就像一个大型的数据存储库,储存在里面的东西有三类:种子、习气和随眠。其中的种子,在因缘和合时会成熟并发挥作用,因此佛经又称之为“业力”。

1.善业与恶业

众生所造的善恶业多种多样,佛陀将它们分别归纳为十种,即“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从总体上来说,它们代表了所有的善业及恶业。

正如前面所讲的“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在”,法性是一种自然规律,不是佛陀制定的,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也是如此。比如,人类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生命之间的相互残杀,都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相应的果报,这全是源于自然规律的作用。

(1)十不善业

即使抛开佛教信仰,仅从世俗公认的伦理道德准则来讲,十不善业也是需要禁止的。

十不善业还会引发各种问题。比如,造了恶业的人,事后常常会感到内疚、后悔。无信仰的人,会从法律、道德方面谴责自己;有信仰的人,还会加上信仰方面的自责。长期的负面情绪会让人内心无法平静,而且会波及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甚至引发各种心理问题;如果是修行人,还会严重影响打坐禅修。

佛教的修行有一种原则,叫做“戒定慧”,先由戒生定,再由定生慧。

为什么戒能生定?因为有了戒律,很多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相对而言就能保持理智,不会去做违背道德、法律或信仰的事情,这样内心就会踏实、有安全感,打坐的时候自然也就很平静。否则,一坐下来就会思虑那些平时萦绕于心、耿耿于怀的事情,如一些杀盗淫妄的行为,工作中与竞争对手之间不愉快又棘手的问题,以及生活中一些自己在意的事情,等等,让心无法平静。

常人皆具的贪嗔痴烦恼不会对禅定有太多影响,影响主要来自近期产生的内疚、后悔等负面情绪,它们会在打坐时第一时间冒出来,严重干扰禅定,这也是意识活动的一种规律。因此,禅定的前提条件或基础就是戒。

既然十不善业是大家公认的恶行,而且会影响我们的方方面面,那么不管有没有佛教信仰,都有必要了解其根源、主要原因以及后果等等。

十不善业包括三种身造罪、四种口造罪以及三种意造罪。其中,身、口所造的七种罪,其严重程度是递减的,前面的最严重;而意所造的三种罪则是递增的,越往后越严重。

①身恶业

“身造者三”,身体所造的罪业有三种。

第一,杀。

十不善业的第一个是杀生,这是所有罪业中最严重的。“杀谓杀害生命”。所谓杀,即杀害以人为主的任何一个生命。

当今世界,对动物的种种杀戮,是人类所造的重大杀业。很多人认为,野生动物需要保护,而家禽家畜本来就是供人食用的,因此大量繁殖,以至于它们从出生到死亡的唯一任务,就是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它们不仅要感受巨大的痛苦,而且毫无自由与尊严。人类的这种做法,完全是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藐视、践踏其他生命。而这种不尊重生命的态度,对人类本身而言也是非常危险的,它最终会导致人类之间也用这种心态来相互对待,一战、二战以及西方长达四百年的黑奴交易就是最好的证明。

对待生命的态度与一个人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但不管是怎样的价值观,或者有没有信仰,我们都应该承认一个事实:杀害生命会给它们造成巨大的痛苦。如果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来讲,生命是平等的,至少要相互尊重,杀害生命就更不应该了。

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思考一下,相较于抢劫、偷盗、侮辱、剥夺某些自由等造成的痛苦,没有一个比被夺去生命的痛苦更为严重。放在人类身上是这样,放在其他生命身上也同样如此。

其实我们都清楚,不以动物为食,也有很多食物可以食用;不穿皮草,也有很多衣料可以选择。但很多人根本不考虑这些,依然利欲熏心,肆意杀戮。

杀生被佛教当作最严重的罪业,是基于其对善恶的区分标准。佛教认为,凡是能利益或帮助其他众生的行为,不管是心里所想、语言表达还是行动去做,都是善事;反之,凡是危害或伤害其他众生的起心动念、言行举止,都是恶业。

如果再细致分析,每一项完整的罪业都要具足四个条件。

一是对境,如杀生的对境是对方的生命,偷盗的对境是他人的财物。

二是动机,即起心动念,如杀心、盗心等等。在阿赖耶识中留下业的能量的,主要就是这些心念。

三是行动,即语言或身体上的行动。

四是结果,比如杀生,有结束对方生命的事实;偷盗,有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事实。

具足以上四个条件,便构成完整的杀、盗等罪业,会感召完整的果报。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条件不具备,罪业就不完整,果报也会相应减轻。同样,善业也是如此。

第二,盗。

“盗谓盗取财物”。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剥夺他人的财物,都叫做盗。除了抢劫、偷窃等方式以外,将燕窝、蜂蜜等动物的财物据为己有,也属于盗。

第三,淫。

“淫谓淫狎行动”。所谓淫,就是与有家室的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从而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仅现在,两千多年前也有这样的行为。就像鸟巢对于鸟儿的重要性一样,家庭对于个人而言相当重要。家庭被破坏,会让孩子、老人都受到严重影响。

上述三种身恶业中,最严重的是剥夺他人的宝贵生命,其次是夺取他人辛苦积累的财物,然后是破坏他人的家庭。这三种都是伤害他人的行为,即便放在道德准则层面上,这些行为也没有一项是被容许的。

②语恶业

“口造者四”,语言造作的罪业有四种。

第一,妄语。

“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妄语就是说谎欺骗别人。从法律角度上,严重妄语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在道德层面上,不管妄语是否严重,这种说谎骗人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第二,绮语。

“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绮语,就是说一些没有意义、令人产生贪嗔痴邪思的语言,比如聊各种八卦等。有些人特别喜欢聊八卦,听课时几分钟就能睡着,而八卦不管聊多久,都兴奋不已。

八卦为什么不能讲?如果没有恶意,偶尔聊一下也无大碍,但是八卦里面常常带有很多不好的讯息,比如某个明星或公众人物离婚、失恋等等,有些人心里难免产生幸灾乐祸等不好的想法。另外,聊八卦还会让人产生很多烦恼,比如认为某人罪有应得,或者对某人产生嗔恨心。八卦本身也许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会由此引发很多烦恼。

还有些人讲八卦的动机很不纯正。这类人之所以特别喜欢聊八卦,是因为别人受到不好的待遇、发生倒霉的事情,会让他感觉很开心。如果不开心肯定就不会聊了,比如死亡的话题,不仅不会聊,而且非常忌讳。

有时媒体上会报道一些交通事故,当记者采访现场目击者时,有些被采访者会兴奋得合不拢嘴,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那个时候是如何发生了车祸,其他人是如何没能幸免于难……别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不但没有同情心,反而幸灾乐祸,这种心态非常不好。

另外,关于色情或战争等内容,会给人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也属于绮语。比如战争,从历史的角度去研究未尝不可,但如果将自己代入其中,无论站在哪一方的立场,心里都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嗔恨。

所以,佛教认为诸如此类的绮语都是一种口造的恶业。

第三,恶口。

“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恶口即骂人。佛经里说,不仅不能骂人,连给牛马、鸡鸭等家畜家禽起名字时,也不能取难听的名字。对动物尚且如此,对人就更不能起一些不雅的绰号了。

有些时候,恶口会造非常严重的罪业,譬如,对佛法僧三宝等本应恭敬的对境,用难听的言语去侮辱;对本应尊敬的有利他精神、对社会有贡献、德高望重的人,在网络上进行各种谩骂;更重要的是对父母,如果说粗话辱骂父母,其后果的严重性远超对普通人的恶语,我们前面也提到佛陀在世时一位阿罗汉因前世辱骂母亲而遭受报应的故事。所以,这些方面一定要特别注意。

第四,两舌。

“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两舌就是说离间语。比如,有两个人关系很好,这让另一个人很不高兴,于是他就两边说坏话,最终导致两人分道扬镳。有些人动机很不纯正,破坏别人友谊的同时,自己也产生很多烦恼。

上述四种语言方面的恶业,严重程度前前大于后后。例如妄语,以某个宗教、团体、族群或个人的名义去欺骗他人,有些人会受到严重的伤害,所以妄语最严重。之后是绮语、恶口和两舌。也许有人认为妄语之后应该是恶口,但佛经里是这样排序的,越是前面的就越严重。

③意恶业

“意造者三”,意造的罪业有三种。

第一,悭贪。

悭贪,即“悭吝贪着”。与我们平时的贪心和欲望不同,悭贪是指不正当的贪。比如,自己很喜欢别人的某个东西,对那个东西产生欲望或者想花钱买下它,都没有问题,但想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将那个东西据为己有,这就是不正当的贪。

这种贪不是指身体或语言的行动,而是指起心动念。心里有一个这样的念头就已经是恶业了,如果再有身体上的行动,就可能演变成偷盗、抢劫;如果向对方撒谎,又增加了妄语。这些都是由贪心引发的其他罪业。

第二,嗔恚。

“嗔恚忿怒”,嗔恚,也就是生气忿怒。忿怒有时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引发战争,导致几十万、几百万人的生命丧失。古今中外无数战争爆发的原因,固然有掠夺资源的贪心成分,但更主要的是嗔恚。

第三,邪见。

邪见,是“闇昧迷理”,也即故意欺骗别人。这里指的并非普通的欺骗,而是故意遮盖真相,歪曲真理,用另外一套理论误导他人。

这个邪见主要是指对因果的否定。比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本来是一种自然规律,却故意欺骗别人,说根本不存在善恶因果,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随心所欲、肆意妄为。

我们未学佛之前,或者对因果不甚了解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因果报应,这不属于邪见。在学佛过程中,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产生一些正常的疑问,也不属于邪见。

邪见是明明知道对别人不利,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故意扭曲真相,宣扬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等等。佛教认为这种情况非常严重。如果一个人拥有善恶因果的价值观,就会对自己有一些要求,这样一来,他不仅能减少自己的烦恼,还不会伤害别人,或者对别人的伤害有所减轻,同时,他还会去帮助别人,这样的人生就比较有意义。但如果让一个人相信因果不存在,他就会失去自我约束,只要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可以去做于社会、于其他生命不利的事情,由此造成严重的后果。

掩盖真理,编造、灌输一种子虚乌有的观点,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洗脑”。在因果观等特定范围当中的洗脑,佛教称之为“邪见”。

以上三种意恶业的严重程度是递增的,即越往后越严重。

上述十种不善业,不管是从佛教信仰还是从法律、道德层面上看,都是不对的。不过对于邪见这一项,由于每个人的认知不同,所以难免存在一些分歧。除此以外,其他九项都能达成共识。

从大乘佛教的角度而言,在十不善业中,后面的三种意恶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恶,因为其本质就是恶。而前面的三种身恶业和四种语恶业,不一定永远都是恶,是否为恶要看动机。譬如,为了避免自己的朋友与一个满身坏习气的人走得太近而受到不良影响,从而说一些离间语破坏他们的关系,这是没有罪过的,因为出发点是为了利他。杀生也是如此,为了自己的利益杀生当然是恶业,但假如知道有1000个人将要被蓄意谋杀,为了拯救这些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杀掉谋杀者,因为不存在任何私心,所以也没有罪过。

总的来说,身、语所造之业是善是恶有一个判定标准: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伤害他人,就是罪过;反之,出于拯救和帮助别人的动机,即便有了这七种言行,也不成为罪业。

以上即是十不善业或者十恶业。在一切罪恶当中,这十项最重要,可以代表所有的罪业。只要我们避免造作这十项罪业,平时再多加注意,其他的就基本不成问题。

与十不善业相反的,即是十善业。十善业又包括十种普通的善和十种特殊的善。

(2)十善业之普通善业

①身善业

第一,不杀生。

不杀生是一种普通的善业,但有一点要区分清楚:如果一个人一生当中从未杀过生,这并不属于善业,因为这只是没造过杀生的罪而已,但不造罪不等于行善。

如何将不造罪变成行善?这需要一个条件,即下定决心、立下誓言:从今以后绝不故意杀生。如果暂时做不到不杀动物,至少要做到绝不故意杀人。有了这样的决心,不杀生才能成为善业。需要说明的是,诸如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不属于故意杀生,因为这些都是自己无法控制的。

除了不杀生以外,其他九种普通善业也必须具备这个条件才能成为“善”。

第二,不偷盗。

有些人从来不会偷别人的东西,他未必有信仰,只是因为家教好,或者道德准则不容许这么做。但这只是没有造罪,并不是行善。如果有一天,无论是宗教的原因,还是由于家庭、学校的教育,让他深刻认识到偷盗不好,并下定决心这一生中坚决不偷盗,那么,不管他有何种意识形态,有无信仰,哪怕是唯物论、无神论者,不相信善恶因果,他都是在行善。

虽然唯物论者认为没有善恶因果,但客观规律不会为人的意识所转,种了善因,必得善果。没有信仰的人群当中,心性善良、品德高尚的大有人在,他们也在行善,所以将来也一定会得到善的果报。

第三,不邪淫。

只要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绝不做邪淫之事,就是善业。

②语善业

第一,不妄语。发誓从今以后绝不说谎骗人。

第二,不绮语。下决心从今往后不聊八卦,不说无意义的绮语。

第三,不恶口。下定决心从今以后绝不辱骂任何人。

第四,不两舌。决心以后不故意破坏别人的友谊。

如果能有这个决心,就能成为善业。

③意善业

第一,不悭贪。

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绝不生起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念头,如果喜欢别人的东西,自己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方式买下来。

第二,不嗔恚。

一生当中都不生气是不现实的,但是要下定决心尽量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

第三,不邪见。

下定决心永远不掩盖真相,不用不正确的观点给别人洗脑。当然,自己不知道的情况除外。

(3)十善业之特殊善业

①身善业

第一,救护生命。

“不惟不行杀害,更能行其救护。”普通的善业是下决心不杀生,特殊的善业是不仅不杀生,还要保护、救护生命。

保护生命有各种各样的对境和方式,比如二战时期犹太人遭遇大屠杀,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他们的生命。这种感人的事情从古到今都发生过。

第二,给施资财。

“不惟不行偷取,更能行其给施。”不仅不偷别人的东西,还要尽己所能地进行布施,把财物送给需要的人。

若是舍不得的东西,则不必强迫自己布施。自己不需要或对自己影响不大的东西,就可以送给别人。现在大多数人的衣柜里,都有很多因各种原因不再穿的衣服,有些甚至连牌子都没有拆。这些衣服自己不需要,也许其他人非常需要。我们可以低价卖给需要的人,或者直接赠送。其实,东西过多也会导致心情不舒畅,如果能经常“断舍离”,内心就会变得轻松,这也是一种少欲知足。

但有一点要注意,有些东西是不能送的。佛经中讲过三十六种不能给予的东西,比如,给别人毒品;把刀具之类的东西送给精神不健康或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人;将一些食物送给不适合吃的人,当然不知情则另当别论;行贿也是不可以的。

另外,现在的职业乞丐,佛陀在世期间应该是没有的,所以佛经中没有提到是否可以向他们布施。我们具体去做的时候,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比如路边乞讨的残疾儿童,给他钱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孩子被故意致残,媒体上也常有类似的报道,所以这种情况就不能布施。

上面提到的三十六种情况是给予而不是布施,布施不仅仅是给予财物,还要顾及后果。自己所送的财物,对对方是有利还是有害,都要事先考虑清楚。虽然布施是一种善业,但也要通过智慧去做。

第三,遵修梵行。

“不惟不行淫邪,更能行其清净。”作为在家人,不但不邪淫,而且能像出家人一样守持梵行。如果他认为这样既有益于身心健康,又可以避免很多烦恼,这也是一种善业。

②语善业

第一,说诚实语。

“不惟不行诳惑,更能行其实语。”不但不讲诳惑之语欺骗他人,而且非常注意说诚实的语言。

我们平时大部分的言语都比较诚实,但这是不是善业呢?不是,因为没有“从今以后绝不说谎,要言语诚实”的决心。没有这种心,就不能成为善。善和恶主要看心中所想,而不是口中所说。

第二,作利益语。

“不惟不行杂秽,更能行其正直。”不但不聊八卦等无意义的话题,还会说一些有益于他人的话语,比如对他人心理健康或生活等各方面有利的、有积极作用的、鼓励的话。

第三,善言安慰。

“不惟不行粗犷,更能行其柔和。”不仅不辱骂别人,而且平时特别注意用柔和的言语来讲话,这也是善行。

第四,和合彼此。

“不惟不行离间,更能行其和合。”不仅不会挑拨他人关系,而且会在两人发生矛盾时,主动去调解纠纷,令他们团结和合。

其实,如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四种善行是很容易做到的。生活中随处是善,但若没有善意,它们就不能变成善;假如有这个心,则这些行为都是善业。

③意善业

第一,常怀舍心。

“不惟不行悭贪,更能行其施舍。”不但不贪别人的东西,不用不正当手段去获取他人财物,而且常怀舍心,将自己的东西布施给需要的人。

布施不一定是给予别人东西。在别人心情不好时,用善意柔和的语言劝慰鼓励,也是布施;没有任何希求回报之心,给他人一个真诚的微笑,也是一种布施;对某个人、某个众生生起慈悲、悲悯之心,也属于布施。

这些善行,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尽量去做,不信善恶因果的人也要去做,因为行善的果报,一定是让人的心理更健康、更快乐。

西方有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他治疗抑郁症的方法,是让患者每天认真、刻意地做五件利他的善事。两周以后,患者就能逐渐痊愈。这是什么原理呢?作为佛教徒,我们可能会认为这是因果报应,但因果报应没有那么迅速。那是什么呢?原理很简单,因为经常心怀舍心、说话真诚、乐于助人,自己会很快乐,尤其看到对方因为自己的帮助而受益,自然特别开心。对抑郁症、焦虑症患者来说,最难得的就是开心,心情舒畅了,心理疾病就能慢慢痊愈。

所以,不相信善恶因果也没有关系,只要肯去做,对现世就有相当大的意义。我曾问过西方的一位心理学家,美国人最大的心理痛苦是什么?他说很多人感觉自己没有价值,对社会没有贡献,非常自卑,然后就逐渐形成了心理疾病。如果这些人去行善,那他们一定能找到存在感,心理也会随之健康起来。

第二,恒生慈念。

恒生慈念,就是长期保持慈悲的念头。“不惟不行嗔恚,更能行其慈忍。”不但不生气,还能对他人心怀慈悲。“慈忍”即慈悲心,简单说,就是希望他人能够幸福,不管什么样的生命,哪怕是一个陌生人或是一个动物,也希望他(它)幸福快乐。

第三,正信因果。

“不惟不行邪见,更能行其正信。”不仅不会有邪见,而且对因果有正信。

我们一定要用开放、科学的态度来面对善恶因果,接受这个自然规律,这样就不会恐惧未来,因为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佛经中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要想知道过去是什么样子,就看当下,从当下的果报就可以推知过去所种下的因;而要想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就看今天的行为,今天种什么因,将来就会得什么果。因此,如果能行持这些善法,对自己的现世、来世都具有极大的价值。

以上十种不善业、十种普通善业以及十种特殊善业,共计三十种,基本上代表了众生所造的一切善恶之业。

2.十不善业

前面是从因的角度阐释“业”,下面从果的角度分析“报”。无论善报还是恶报,均遵循因缘法的五种规律。从于此五种规律,每种善业或恶业都会产生三种果报,即异熟果、等流果和增上果。如果加上士用果,也可以说有四种果报。所有的众生都会感受这些果报。

由于善报和恶报的原理完全相同,仅结果是相反的,所以此处只对不善业之果报加以阐述。

(1)异熟果

异熟果是三种果报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它是指现在造什么业,未来就面临什么样的果报,但是程度有所不同,果报的严重程度远超当初所造的业。

导致众生流转六道的因素有很多,但每一道都有一个主要因素。比如,因贪心而造业,就会转生成饿鬼;因痴心而造业,则会转生为动物。虽然也未必完全如此,但这是一个大概的原则。

以地狱为例,无论是十不善业中的哪一种,如果是因嗔心而造,则堕入地狱。也就是说,导致堕入地狱的主要因素是嗔恨,嗔恨的异熟果是堕地狱。地狱众生总会莫名其妙地相互仇恨、残杀,杀死之后又会复活,周而复始,万死万生,不断感受这样的痛苦。这就是“如是因,如是果”,嗔恨感召嗔恨。

你可以不相信地狱和善恶因果的存在,但也要明白愤怒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曾有一些研究和实验表明,人在特别愤怒时,体内会产生一种毒素,呼出的气体以及身体里的一些体液都含有这种毒素,据说此时母亲的乳汁可以毒死两只小白鼠,所以母亲特别愤怒时不宜给婴儿喂奶。可见,愤怒对自己的身心非常不利。

另外,暴躁易怒还会严重影响与家人、同事以及周围其他人的关系。比如,一些老板、领导平时对部下和他人都很好,但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暴跳如雷,这样一来,别人也很难接受。这个问题在《入菩萨行论》中也提到过。所以,无论是否相信善恶因果,都要接受这样的客观事实:愤怒的后果相当严重,是致命的问题。

一个人从来都不生气几乎是不可能的。一般的愤怒危害不大,不一定会影响到家庭、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有些人由于工作压力大,事务繁杂,渐渐变得烦躁不安、缺乏耐心,很容易愤怒,最后导致大家相互之间都是如此。有些人虽嘴上不说但憋在心里,那样更危险。所以,一定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如何控制呢?心理学很难解决这些问题。心理学的治疗对象是心理不健康的人群,就像身体没病不需要看病一样,心理健康的人也不需看心理医生。但是佛教认为,世俗层面的所谓心理健康,其实潜藏着很多烦恼带来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健康受损就在所难免。而解决这些问题,其他途径很难做到,唯有佛教掌握了有效方法。《入菩萨行论》的安忍品以及其他佛经中,都讲过很多简单易行的方法,善加运用一定会大有裨益。

除了嗔恨,杀生的异熟果也是堕入地狱,为什么呢?我们可以用五种因果规律的后两个,即“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以及“因与果相似”来解释。

首先是“从于小因而生大果”。杀害人或动物时,给对方带来了巨大痛苦,杀生者因此而承受堕入地狱的果报。地狱的痛苦远远超过生命被杀的痛苦,二者根本没有可比性。为什么会感受这么严重的果报呢?就像前面提到的,一个小小的西红柿种子能长出几十个西红柿,这就是小因生大果的自然规律。

其次是“因与果相似”。人们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样,对别人做了什么,自己也要面临同样的事情。杀害一个无辜的生命,给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和痛苦,结果自己堕入地狱,也被他人不断杀害,这就是因与果相似。

很多人不相信有善恶因果,但这不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是自然规律。所以,我们现在造的业,将来会成千上万倍地感受同样的果报。

(2)等流果

“等流”是什么意思呢?“等”即相同;“流”是过去做什么,现在也做同样的事情。等流果分两种,即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

①同行等流果

同行等流果是指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今世喜欢造前世所造之业。

在一些能回忆前世的孩童身上,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有些小孩从小就特别喜欢喝酒,几岁大就经常偷爸爸的酒喝;有些小孩从小就喜欢吸烟。这些习惯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他们的回忆,自己前世就吸烟,或者是一个酒鬼,所以这一世生下来就有这样的习气。

还有很多类似的真实案例,医学上解释为父母的基因。当然,父母的基因肯定会有所影响,我们做很多事情所依赖的大脑和身体,都来自父母的精卵。然而,意识并不是源自父母的基因。有些双胞胎的脾气性格会迥然有异,命运也截然不同,正是因为这些差别有一部分是来自前世。

有的人有一些特殊爱好,但是他的父母都没有,他也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如果他是一个能够回忆前世的人,就会发现这些喜好来自前世。如果前世是个小偷,那他这一世也喜欢偷东西;若前世是以杀业为生的人,则现世也喜欢打猎、杀生。

这些都属于同行等流果。由于前世的习气储存在阿赖耶识上面,到了这一世,阿赖耶识上的这些习气开始发挥作用,尤其是七八岁、八九岁的时候,影响特别大。而长大以后,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干涉,这些影响就会逐渐淡化或消失。

②感受等流果

感受等流果的意思是,上一世造什么罪,这一世就会感得相同的果。例如,前世偷盗就会感得今生贫穷,即便有些许财产,也会被抢夺或偷走。不过,杀生比较特殊,前世杀生,今生的感受等流果是短命、多病。

等流果和异熟果有什么不同?异熟果非常严重,而等流果则稍微轻一点。比如,以嗔恨心杀生的异熟果是堕地狱;等流果是从地狱出来转生人道后,感得短命多病。

有些人生下来就罹患各种各样的疾病,一辈子都是病殃殃的,即便找到全世界最好的医院也无济于事。虽然这与父母的基因或自己的饮食起居不无关系,但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前世的罪业。

还有一些人,虽然投生了人道,但即生短命,这也是前世杀生果报的“后遗症”。有些人英年早逝,有些婴儿刚出生便立即死亡,甚至在母胎里就已死去。虽然也会有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这些情况发生,但很多都与前世关系密切。特别是有些人在过去多世中都是刚一出生便死亡,或者在年轻时就死亡,而未来仍要面临同样的遭遇,这就是过去杀生的等流果。

如果将善恶因果放在法律层面来衡量,也完全合理。例如,法律上规定,故意杀人,凶手就会被剥夺生命。同样的道理,杀害无辜的性命,自己也要感受不断被杀以及短命的果报。

(3)增上果

增上果是成熟在外境上的果报。例如,造杀生恶业者,从地狱出来投生为人,会转生在环境恶劣、天灾人祸频发等威胁生命之地;造不与取恶业者,即抢劫、偷盗的人,从饿鬼道出来投生为人,会转生到庄稼遭受干旱、冰雹,树木不结果实,经常发生各种饥荒的地方。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地方,居住在此处的人,就是在感受增上果的痛苦。

生命轮回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漫长旅程,其间什么都可能遇到。以杀生来看,造了杀业之后,首先堕入地狱,这是异熟果;从地狱出来投生为人,也是短命多病,这是等流果;投生的环境十分恶劣,天灾人祸频发,生命遭受种种威胁,这是增上果。如果我们回头看看这三种果报的来源,就会明白这是非常合理的。

首先是异熟果。因为杀生给无辜的生命造成了最严重的痛苦,而六道中地狱的痛苦是最难忍的,所以就堕入地狱。

其次是等流果。无辜的生命本来还可以生存很长时间,但我们把它的生存权剥夺了,所以即便从地狱里面出来,也要多次感受短命多病。

再次是增上果。杀生毁掉了一个人的幸福、辉煌、成功,所以我们投生的环境中,也没有悦意的东西,经常受到各种威胁。

这三种果报都相应于杀生时给对方造成的痛苦,这就是因果规律中的“因与果相似”。在每一个善恶果报上面,都可以找到与之相应的因。现在之所以面临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过去造了相应的业。

(4)士用果

士用果是指任何善恶业都有与日俱增的能力。恶业如果不忏悔,会不间断地增长;善业加以回向,也会不断增上。如同一株植物不断繁殖,终将枝繁叶茂。一朵花结成果实后有很多种子,种子掉落在地又长出更多的花,一成十,十成百……自然规律就是如此,善恶因果也不例外。善恶因果的这种增长变化,虽然以肉眼无法得见,但的的确确也是存在的。

佛教中有很多应对善恶因果的方法。譬如,可以通过每天的回向,把自己行善的功德分享给所有的生命,希望他们以此离苦得乐。这种心态具有很强的正能量,对自他都有帮助,这样一来,善业就会不断增上。同样,对自己所造的各种恶业,也可以通过忏悔的方法控制其增长,同时令它逐渐减少甚至消除。

十善、十不善是从善恶的角度对业所做的分类,下面再从另外的角度介绍几种业的分类以及业的果报。

3.积集业与不积集业

根据语言、行动是否变成了业,或者说有没有在阿赖耶识上留下痕迹,可以将业分为两种,一种是“作已积集业”,另一种是“作已不集业”。

“作”是指语言或身体的行动,“积”即累积,“集”是业力。“作已积集业”的意思是,语言或身体的行动在阿赖耶识上累积了业;“作已不集业”是指有身体的行动或语言,但是没有留下业。比如,两个人做了同样的事,说了同样的话,但因为某些原因,一个变成了积集业,一个则是不积集业。

如果更细致地划分,则可以分为四种情况:有作有集、有作不集、不作不集(无作无集)、有集不作。

(1)有作有集

有作有集即“作已积集业”,它需要具备六个条件。

第一,“动念猛厉,故思而作”。就是专门、有意地去造业,而且造业的动机非常强烈。这种情况下的所作所为,必定会积累业。假如只是无意中的言行,则不会积累业。比如,同样是骂人,有人实际上并未生气,只是习惯性地说粗话;有人则真的是怒不可遏,后者就属于“动念猛厉,故思而作”。

第二,“业行圆满所作已遂”。前面提到过,构成一个完整的业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即对境、动机、行动、结果。其中“结果”是指给对方起到了作用,比如抢劫犯成功地把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这就是“业行圆满所作已遂”。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有想法但没有成功,这就不是已遂,而是未遂。

第三,“既作不悔”。做完之后没有丝毫的后悔心。

第四,“作后随喜”。不仅不后悔,反而很开心、很得意,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比如痛骂别人之后,心里很痛快,随喜自己。

第五,“无对治力能毁所作”。造作恶行后没有忏悔罪过。

第六,“有力能令果报必熟”。所造的业必定能成熟果报。

具备以上六个条件的业,就是既有作又有集,是非常标准的善业或恶业。

(2)有作不集

有作不集即“作已不集业”,有行为但是没有业。其原因是“意乐、加行及后果等未能具备,故虽所作已作,果报不能如应成熟”。“意乐”指动机;“加行”是行动前的预备事项,如偷盗前的准备工作等;“后果”即行动成功与否的结果。

虽然有某些行为,但因为不具备业果成熟的条件,所以没有形成真正的善恶业,没有在阿赖耶识上留下痕迹。以偷盗为例,假使一个人没有真正想去偷东西,或者没有行动,或者虽然具备其他条件但最后没有成功,等等,这些情况下果报是不会成熟的。

关于有作不集,《正法念处经》列举了八种情形,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梦中造的罪,如梦见自己杀人、偷盗等;由于行为或语言失误而造的罪;忘记了不能做而造的罪;被胁迫而造的罪,如被人强迫杀生;无意中造的罪,如走路、开车时不小心压死小动物以及各种交通事故等等。总之,凡是并非故意去做的事情,都属于作已不集业。这种业没有真正的罪过,因而果报很轻或者几乎没有果报。

(3)不作不集

根本没有去做某件事情,自然就没有造业,这就是不作不集,或者叫无作无集。

(4)有集不作

没有做却变成了业,这是什么情况呢?比如某人打算抢劫,为此策划了很久,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然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虽然他没有做,但是有盗心,而且保持了很长时间,已经在阿赖耶识上留下了恶的能量。所以,尽管事情没有做,却仍然造了罪。如果做了的话,罪业会更加严重。

杀、盗、淫、妄等所有的业,都存在有集不作的情况。

4.引业与满业

另一种划分方法,是将业分为引业和满业两种。

(1)引业

引业是“对满业之语。牵引众生五趣四生之业也”。“引”即引发,和十二缘起中能引所引的引是同一个意思。引业是针对满业而言的。将众生引入五趣的最关键的业,称为引业。

五趣即五道,六道中的天道和阿修罗道合在一起,即为五道。四生,指众生诞生的四种方式,即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人和大多数动物的出生方式都是胎生,也有些动物是卵生或湿生。天人、地狱众生等是化生,比如地狱众生,不经父母和合,就像做梦一样,看见地狱的恐怖景象时便直接投生其中。众生之所以会转生成人、天人或动物等,正是引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佛经里说,有时候很多业集中在一起,成为一个引业;有时候只要一个业,就能让我们反复多次投生到某个道;有时候无数的业集中起来,能让我们反复地投生到某个道当中。

引业还有一种解释,“引发总报,能令生于某处某趣之业”。引业可以引发总报,它是决定投生为人、天人还是其他众生的因,也就是说,它是决定一生的因。因此,引业又称总报业。

(2)满业

满业,“又名别报业。凡人间一生中造善恶邪正种种之业,能令一生应受几许苦受、乐受,完全成满之业”。相对于总报业,满业又称为别报业。佛经中经常用“别”这个字,意思是分别,这里指各别的不同之业。“完全成满之业”中的“成满”,是指一生中的全部境遇。我们的一生有时幸福,有时痛苦,有时健康,有时生病,决定这些不同境遇的背后力量,就是别报业。

我们投生为人是由引业来决定,而我们一生的健康状况、富裕程度、幸福指数等则是由满业来负责。就像两位画师共同创作一幅肖像,一位先画出人的整体轮廓,另一位再画上五官等等,并完成涂色等各种细节。我们通常认为,现在的自己是过去某个业的果报,但实际上,决定我们这一生的是两种不同的业。

(3)引业和满业的四种情况

引业和满业有四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引业善,满业亦善;二是引业罪,满业亦罪;三是引业罪,满业善;四是引业善,满业罪。

如果引业、满业都是善业,首先,可以投生到天人、人等善趣;其次,比如在人道,人生会非常健康、富裕、幸福,成为众人羡慕之人。

如果引业和满业都是罪业,那么不仅会投生到恶趣,而且一生中也会充满各种各样的痛苦,地狱众生就是如此。

如果引业是罪,满业是善,虽然也会投生恶趣,但相对而言会比较幸福。比如成为有神通、有福报的大力饿鬼,不会恒时遭受饥渴之苦。如果是动物,也会成为食物丰足、没有天敌威胁的野生动物,或者主人悉心关爱、不离不弃的宠物。

如果引业是善,满业是罪,那么虽然引业可以让他投生为人,但遗憾的是满业会让他成为非常不幸的人,多病、短命,经历战乱或各种坎坷。要么自身状况不佳,要么时代、环境动荡,总之一生都过不上好日子。

引业和满业决定了个人不同的命运,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注定了。虽然我们这一生的引业已经成熟,但其他还没有成熟的业随时都可以改变。

早期印度宗教的宿命论以及西方唯心主义的宿命论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人生的剧本早已写好,没有改变的余地,只能按剧本演下去。佛教不承认这种观点。虽然佛教认为一切都由业力决定,但如果找到正确的方法,业是完全可以改变的。就像一个苹果,它长成苹果是由种子决定的,但它的甜度、颜色、大小等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如种植环境对果实会有影响,种植时人为增加一些肥料也会改变它的味道。因此,虽然它注定是一个苹果,但它是一个什么样的苹果,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改变。

引业和满业相当于因和缘,因和缘对果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因决定果的总体和本质,缘决定果的局部和细节。比如,父母的精卵、人的基因决定了我们生而为人,但健康与否还取决于其他很多因素,包括母亲孕期的状况以及自己的饮食起居等等。

同样是苹果,它们的品质、大小却千差万别;同样是人,每个人的情况也各不相同。万事万物都在这样的因缘规律中循环。虽然因果极其复杂,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下一世的引业和满业是什么,但只要把握好当下,这些因缘就会被调整、改变。如此一来,因果就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之内了。

5.四种业报

四种业报即现世报、生报、后报以及无报。其中前三种属于一定会感受果报的业,第四种则不确定。四种业报是因果当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1)现世报

现世报,也称现报,“谓今生作极善、极恶之业,即于今生现受善恶之果报也”。意思是,今生造了极大的善业或恶业,今生就会感受到果报。

极善、极恶和普通的善恶有何区别?

第一,对境有差别。例如,同样是杀人,如果杀死的是普通人,就只有一般的杀人罪过;但如果杀死的是亲生父母,则属于佛教里最严重的五无间罪。虽然动机和行为相同,但由于对境不同,果报的严重程度就有天壤之别。不过这里只是举例,五无间罪还不是现世报。

同理,怀着强烈的慈悲心做公益慈善,即是极善,它与普通的善截然不同。

第二,痛苦程度有差别。比如,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动物,属于极恶;而采用比较人道的方法,没有让动物在强烈的痛苦中死去,就是一般的杀生。同是杀生,果报却大不相同。

极善、极恶之业即生就会成熟,年轻时造业,年老时感果,这是最快的果报。那么,今生受报之后,果报是否就结束了?不会结束,否则现报就成了最轻的业。以极恶之业为例,它在今生的报应再严重,也无法与地狱道、饿鬼道的痛苦同日而语。所以今生只是一个开始,后世还会继续受报,远没有结束。

(2)生报

生报,“谓今生作善恶业,来世身中受善恶果报也”。这种业不会在今生受报,也不会延迟到下下世,而是在今生结束、下一世投生之际就会感受果报。

业果的成熟需要时间,没有任何一种业在当下就会感受报应。《百业经》中虽有当下受报的案例,但平时很少见。我们都知道,粮食、蔬果等植物的成熟有快有慢,有些几周就能采摘,有些则需要两三个月、半年,甚至几年才能成熟,果报的成熟也是如此。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有人一生行善却命运多舛,有人恶贯满盈却没有任何报应?有这种疑问就说明不了解因果规律。实际上,没有看到果报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比如,某人这一世造了五无间罪或其他非常严重的罪过,就会在阿赖耶识中种下种子,虽然今生有可能顺遂舒适,看不到任何报应,但下一世一定会感受果报。

就像春天种的水稻,秋天才会成熟,此生的境遇也多是由上一世或更早世的因缘决定的。当下的很多事情主要是对后世起作用,而不是今天造业,明天受报,或今年造业,明年受报。所以,不能用短浅的眼光看待因果。

(3)后报

后报,“谓今生造业,来世未受,多生之后,乃受果报也”。这种业虽然一定会受报,但不是现世和下一世,而是在下下世或几世、几百世以后。

(4)无报

无报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无记报,“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无记,即不善不恶。因为造的是不善不恶的业,所以果报也是不善不恶的果——既非痛苦,亦非快乐,但同样和业有关系。

另一种解释是,无报指不确定的报。因为当初造的善恶业特别轻微,所以不一定有果报,即使有也非常微小。如果是恶报,则稍作忏悔便可消除。

通过对果报的了解,我们应该能意识到忏悔的重要性。实际上,任何一个罪业经过标准的忏悔,都会变成无报,即不确定的报,甚至可能完全不受果报。

那什么是标准的忏悔呢?它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依止力,即依靠的对象。比如在佛像、上师、善知识面前,或者在观想的佛菩萨面前,坦白自己的罪过,请他们做自己忏悔的见证人。

第二,破恶力,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后悔、惭愧。

第三,恢复力,就是将不清净的业恢复清净。这需要自己下定决心,从此再也不做这类恶行。

第四,对治力,为了忏悔而做善事。比如,过去偷盗,现在多做布施慈善;过去杀生,现在则放生;等等。除此以外,还可以修菩提心,以及密法中最殊胜的忏悔法门——金刚萨埵修法。总之,凡是善事都可作为对治力。

四力中最关键的是破恶力和恢复力。如果对过去的罪业不后悔、不惭愧,罪恶是忏悔不掉的;如果不能下决心坚决不再做,罪业也无法从根本上得以清净。

这些内容都很有意义,不学佛的人可以借此了解佛教的道理,而佛教徒则要实实在在地去做。

6.果报成熟的顺序

佛经中有个比喻,在雪地上洒下颜料,雪融化后的很长时间内,都能看到沉淀在地面上的颜色。同样,内心产生的善念或恶念消失后,它的痕迹也会长久地留在阿赖耶识中,这就是善恶的种子。

我们的阿赖耶识中有无数的善恶种子,这些种子都在排队等待成熟,而它们成熟的顺序,是依据“重、近、习、先”的原则。

第一,重。无论善业还是恶业,最重的业排在最前面。比如极善极恶之业,现世就会成熟。当然,最重的业不一定都是现世报,也有后世才成熟的。

就善业而言,大乘佛教认为有三种特别重大的善,一是以佛法僧三宝为对境的行善,如供佛、供经、闻思修行等;二是供养、服侍父母;三是照顾久病的病人。

通常来说,布施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普通的世俗行为,不属于六波罗蜜多里的布施,然而父母例外。佛经中专门指出,虽然父母和病人是凡夫而非圣人,但他们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境。孝顺父母,以及不求回报地帮助没有血缘关系的病人,这些行为有不可思议的功德。

作为大乘佛教徒,身口意的一切付出都不能希求任何回报,否则就违背了大乘精神;然而在利他的过程中,无论想不想要,功德和福报都会不求自得,这是自然的因果规律。越不求回报,福德就越大;若求回报,福德反而会减小。

第二,近。假设在阿赖耶识里,所有种子都没有轻重的差别,那么哪个种子排在前面呢?最近的排在最前面。这里的近,指的是离死亡最近,也就是临终的时刻。

临终时的一个善念,会引发阿赖耶识上无数善的种子,使其发芽、成熟;一个恶念也会启动无数恶的种子,让罪业成熟。所以,临终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也是最无助、最亟需帮助的时刻。如果此时有人帮助、引导,让临终者不起恶念、保持善念,则对他的来世有极大利益。遗憾的是,这里恰恰是一片空白,除了世俗的方法以外,很多人对临终引导一无所知。

第三,习。假如临终的时候,所有的种子也没有远近的区别,那么成熟则依靠习。所谓习,是指串习。比如,每天都做一件善事,如发菩提心、念一遍《金刚经》、做日常功课等等,虽然它不是很伟大的善,但若能长期坚持,细水长流,就会变成特别重要的善,而这个善的果报就会先成熟。反之,如果长期作恶,则恶的果报也必然先成熟。

第四,先。如果所有的种子也没有习的差别,则取决于哪一个在先。先种的种子先成熟,晚种的后成熟。

此外,非常认真去做的善业或罪业,也属于比较重要的种子,会先成熟。

很多人都知道佛教讲善恶因果,却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也不清楚善恶有哪些果报。如果想深入了解这些内容,可以去阅读相关的佛教经论。阐释因果的佛经非常多,如小乘佛教的《阿毗达磨俱舍论》(专门有一品讲因果)、《正法念处经》(一部非常庞大的佛经,包含很多因果方面的内容),大乘佛教的《大乘阿毗达磨集论》,汉传佛教中知名度较高的《瑜伽师地论》,藏传佛教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以及其他大德对《俱舍论》所做的论释,等等。另外,《百业经》和《贤愚经》这两部佛经,是以讲故事的方式阐释善恶因果,生动有趣。经中的故事,都是对两千多年前佛陀在世时所发生的一些事情的真实记载。也许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会认为那都是神话。但没有关系,它们可以当作神话来看,也可以作为隐喻来解读,只要能领略到其中的意义就有收获。而这些内容,不仅对想要了解因果的普通人,对于佛教修行人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

(二)烦恼

前面阐述了各种各样的业,这些业来自哪里呢?我们通常以为造业的是自己,将来承担果报的也是自己,但实际上,真正造业的是六根本烦恼。

1.六根本烦恼

六根本烦恼,也称本惑或本烦恼,是所有烦恼的根本,它包括贪嗔痴慢疑以及恶见。其中贪嗔痴合称三毒,慢为傲慢,疑指对四谛、三宝等的怀疑,恶见即我执。贪嗔痴慢都比较容易了解,此处着重介绍疑和恶见。

首先是疑。为什么佛教认为怀疑是一种烦恼?难道我们不能有任何怀疑?实际上,佛教认为怀疑是有价值的,什么都不能怀疑不是佛教的精神。

西方哲学中有一种怀疑论,主张怀疑一切,认为当自己不了解时,不能人云亦云地盲目接受,必须怀疑并亲自求证。这种态度和佛教完全一致。在所有的宗教里,佛教应该是最符合怀疑论精神的,其他宗教可能不会有这么开放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开放的前提是自信,如果经不起验证,自然就会固步自封。

从古至今,所谓的“洗脑”都是通过两种方法。其一,不让人们接受其他任何思想,否则就威胁说“这样会堕地狱”等等,将人们的思维桎梏在他们设定的狭小圈子里;其二,不允许怀疑,天天灌输“我所讲的就是唯一的真理”。

佛教是非常开放、自信的。在显宗和密宗的经典中,经常看到佛陀鼓励大家怀疑和探索的教言,他说:你们不要盲目认可我说的话,要独立思考。所以,在不了解的时候怀疑,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那佛教为什么把怀疑放在烦恼当中?这是因为,如果到了修行阶段还没有解决怀疑,就会对修行产生障碍。怀疑会让人举棋不定:这件事情到底做还是不做?一直怀疑的话就永远做不成,这种怀疑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在面临重大选择时,不能有怀疑,如果此时还有怀疑和迷茫,就没有办法往前走。从这个角度来说,怀疑是烦恼。

佛教这种观点与西方的怀疑论看似矛盾,实则不然,二者结合会成为一种非常完美的方法。起初不了解时一定要怀疑,提出疑问,然后通过思考、研究获得自己的知见,这样一来,到最后真正做出选择、付诸行动时,自然就不会迷茫。

然后是恶见。恶见指邪恶的见解。佛教把见解分为很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我见,也即我执。我执是所有烦恼的根源,因此叫做恶见。

我执来源于痴、无明。由无明产生我执,我执引生贪嗔慢疑等烦恼,烦恼驱使人去造业,其结果就是十二缘起,轮回的车轮开始转动。这就是业和轮回的源头。

2.如何消除烦恼

业的源头是烦恼,那如何解决烦恼?六根本烦恼中最关键的是恶见,恶见的基础是痴,也就是十二缘起的第一支——无明。因此,要想解决烦恼,就必须破坏无明。

念经、烧香、拜佛能破坏无明吗?如果对《心经》等经文的内涵一无所知,哪怕把它念得滚瓜烂熟,念一辈子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些商业化的头香、高香,烧得再多也没有作用。佛教并不否认这些善业的价值,它们可以让人在世俗中获得幸福、健康、长寿,但是站在解脱或破坏无明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没有用处。当然,如果只想与烦恼和平共处,那在不破坏它们的情况下去烧香、拜佛、行善也可以,但这不是学佛的好方法。

学佛的最好方法是“闻思修行”,即先通过听闻来学习佛法,然后对法义进行思维,闻思之后再通过修行亲自体悟,最后用行动去利益众生。

修行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境界是语言难以表达的,只能自己去体会。不要说空性、佛性这些不可思议的境界,就连葡萄的味道,也无法用语言如实描述出来。假如一个人从未尝过甜和酸,那给他说酸他不知道什么是酸,说甜也不知道什么是甜,只能让他自己去尝,尝过之后才能向他表达清楚,这就是语言的局限性。所以,必须通过修行才能体会到那些境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解深密经》中讲了三种智慧,即闻所得慧、思所得慧和修所得慧。用这三种智慧去破坏无明,一定可以将其颠覆、断除。无明被颠覆后,恶见就开始松动,对自我的存在也生起怀疑,最后贪嗔痴慢疑等一切烦恼就会冰消瓦解。烦恼瓦解后,就不会再造业。比如修到一地菩萨时,虽然过去的业还在,但永远不会再造新的业,这时候,轮回的车轮就停止了。

大乘佛教的行动是六波罗蜜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把智慧传递给众生。即使我们现在没有那么高的境界,也可以用菩提心、慈悲心、禅修来帮助身边的人。佛教如同一个大宝藏,我们可以从中撷取无尽的珍宝去利益众生。

(三)断除业惑,自利利他

断除了所有的业和烦恼之后,我们就能从因果循环中跳出来,超越轮回。

《华严经》中说:“汝不离世间,亦不著于世,行世无障碍,如风游虚空。”大乘菩萨要超越轮回,但不能脱离轮回,这也是大乘佛教的核心思想。大乘佛教认为,如果不超越轮回,则既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也没有能力帮助别人,很多时候还会伤害众生,因此要从轮回中解脱。但是,不能只解决自己的生老病死,因为这个世界还有无数的众生在轮回,一定要回来帮助他们解脱成佛。

小乘佛教则不同,小乘阿罗汉从轮回中解脱后就入于灭定,他们认为自己会永远融入禅定,这就是终极的归宿。但大乘佛教认为,阿罗汉的阿赖耶识中还有一个特别细微的东西没有断除,他们的境界不是永久的,最终还是要走到佛的境界。《妙法莲华经》对此阐述得十分透彻。

超越轮回以后再回来的人,佛教称之为“再来人”。他们已经走到法界的最高境界,是带着使命回来的。我们也常说自己有使命,但我们的使命可能只是养家糊口而已,只有超越轮回又不脱离轮回的人,才真正肩负使命。他们回来是为了传播智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轮回的,所以回来把这个方法告诉更多的人,让他们也从轮回中走出去。

佛经里有一个故事。佛陀在即将涅槃时问阿难:你爱我吗?如果爱我的话,请把你的手给我。阿难把手放在佛陀的手里,佛陀握着阿难的手说:我给你传的教法当中,哪怕你忘了其他所有的法,我也不会怪你,但若忘了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一句话,我就会责怪你。

这是为什么呢?佛陀接着讲了一个比喻:在无边的黑暗中,无数人要通过一条险路走到对面去。其中一个人的手里有火把,他借着火光走到了对面,而其他人还在黑暗中等待。阿难,你觉得他的火把可以熄灭了吗?

阿难说:不可以,彼岸还有那么多人,应该把火把传到他们的手里。

佛陀说:是的。般若波罗蜜多是真正的火炬,它才有光芒。阿难,你是我身边听法最多的人,这些法都在你的心里,你一个字都不能遗忘,未来要全部记录下来。如果你听到却不传递,就如同熄灭了火把。

佛陀为什么那么重视般若经?因为般若波罗蜜多是空性,只有它才能消灭无明。其他的佛经虽然很多,但没有般若波罗蜜多就不能断除无明,不断除无明就无法解决众生最根本的痛苦。所以,般若波罗蜜多是最有价值的。

如果没有超越轮回,我们也只是黑暗中的一员,手里空空如也。超越轮回后,我们就有了般若火炬,这时候回到轮回才有意义,才能把火炬传递到更多人手中。

超越轮回之后,就从内心中得到了自由,这种由内而外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一个人获得自由后,再把火炬传递给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走向自由,这就是大乘佛教度化众生的精神。

二、分说集谛

集谛包括两个具体内容,即业和烦恼。业指善业和恶业,烦恼是驱使人造业的动力。

烦恼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是贪嗔痴三毒。这三毒,每个人生而有之,当遇到合适的内外因缘时,它们便开始发挥作用。如果我们没有及时掌控好,就会在言行方面造作各种各样的业。而基于贪嗔痴所造的业,都是罪业,没有善业。

(一)业

什么是业呢?简单来说,内心产生了善恶之念,或者身语做出了善恶之举,当它们结束的时候,会在阿赖耶识中留下一种痕迹或能量,这种痕迹或能量就叫做“业”。阿赖耶识就像一个大型的数据存储库,储存在里面的东西有三类:种子、习气和随眠。其中的种子,在因缘和合时会成熟并发挥作用,因此佛经又称之为“业力”。

1.善业与恶业

众生所造的善恶业多种多样,佛陀将它们分别归纳为十种,即“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从总体上来说,它们代表了所有的善业及恶业。

正如前面所讲的“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在”,法性是一种自然规律,不是佛陀制定的,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也是如此。比如,人类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生命之间的相互残杀,都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相应的果报,这全是源于自然规律的作用。

(1)十不善业

即使抛开佛教信仰,仅从世俗公认的伦理道德准则来讲,十不善业也是需要禁止的。

十不善业还会引发各种问题。比如,造了恶业的人,事后常常会感到内疚、后悔。无信仰的人,会从法律、道德方面谴责自己;有信仰的人,还会加上信仰方面的自责。长期的负面情绪会让人内心无法平静,而且会波及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甚至引发各种心理问题;如果是修行人,还会严重影响打坐禅修。

佛教的修行有一种原则,叫做“戒定慧”,先由戒生定,再由定生慧。

为什么戒能生定?因为有了戒律,很多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相对而言就能保持理智,不会去做违背道德、法律或信仰的事情,这样内心就会踏实、有安全感,打坐的时候自然也就很平静。否则,一坐下来就会思虑那些平时萦绕于心、耿耿于怀的事情,如一些杀盗淫妄的行为,工作中与竞争对手之间不愉快又棘手的问题,以及生活中一些自己在意的事情,等等,让心无法平静。

常人皆具的贪嗔痴烦恼不会对禅定有太多影响,影响主要来自近期产生的内疚、后悔等负面情绪,它们会在打坐时第一时间冒出来,严重干扰禅定,这也是意识活动的一种规律。因此,禅定的前提条件或基础就是戒。

既然十不善业是大家公认的恶行,而且会影响我们的方方面面,那么不管有没有佛教信仰,都有必要了解其根源、主要原因以及后果等等。

十不善业包括三种身造罪、四种口造罪以及三种意造罪。其中,身、口所造的七种罪,其严重程度是递减的,前面的最严重;而意所造的三种罪则是递增的,越往后越严重。

①身恶业

“身造者三”,身体所造的罪业有三种。

第一,杀。

十不善业的第一个是杀生,这是所有罪业中最严重的。“杀谓杀害生命”。所谓杀,即杀害以人为主的任何一个生命。

当今世界,对动物的种种杀戮,是人类所造的重大杀业。很多人认为,野生动物需要保护,而家禽家畜本来就是供人食用的,因此大量繁殖,以至于它们从出生到死亡的唯一任务,就是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它们不仅要感受巨大的痛苦,而且毫无自由与尊严。人类的这种做法,完全是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藐视、践踏其他生命。而这种不尊重生命的态度,对人类本身而言也是非常危险的,它最终会导致人类之间也用这种心态来相互对待,一战、二战以及西方长达四百年的黑奴交易就是最好的证明。

对待生命的态度与一个人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但不管是怎样的价值观,或者有没有信仰,我们都应该承认一个事实:杀害生命会给它们造成巨大的痛苦。如果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来讲,生命是平等的,至少要相互尊重,杀害生命就更不应该了。

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思考一下,相较于抢劫、偷盗、侮辱、剥夺某些自由等造成的痛苦,没有一个比被夺去生命的痛苦更为严重。放在人类身上是这样,放在其他生命身上也同样如此。

其实我们都清楚,不以动物为食,也有很多食物可以食用;不穿皮草,也有很多衣料可以选择。但很多人根本不考虑这些,依然利欲熏心,肆意杀戮。

杀生被佛教当作最严重的罪业,是基于其对善恶的区分标准。佛教认为,凡是能利益或帮助其他众生的行为,不管是心里所想、语言表达还是行动去做,都是善事;反之,凡是危害或伤害其他众生的起心动念、言行举止,都是恶业。

如果再细致分析,每一项完整的罪业都要具足四个条件。

一是对境,如杀生的对境是对方的生命,偷盗的对境是他人的财物。

二是动机,即起心动念,如杀心、盗心等等。在阿赖耶识中留下业的能量的,主要就是这些心念。

三是行动,即语言或身体上的行动。

四是结果,比如杀生,有结束对方生命的事实;偷盗,有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事实。

具足以上四个条件,便构成完整的杀、盗等罪业,会感召完整的果报。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条件不具备,罪业就不完整,果报也会相应减轻。同样,善业也是如此。

第二,盗。

“盗谓盗取财物”。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剥夺他人的财物,都叫做盗。除了抢劫、偷窃等方式以外,将燕窝、蜂蜜等动物的财物据为己有,也属于盗。

第三,淫。

“淫谓淫狎行动”。所谓淫,就是与有家室的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从而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仅现在,两千多年前也有这样的行为。就像鸟巢对于鸟儿的重要性一样,家庭对于个人而言相当重要。家庭被破坏,会让孩子、老人都受到严重影响。

上述三种身恶业中,最严重的是剥夺他人的宝贵生命,其次是夺取他人辛苦积累的财物,然后是破坏他人的家庭。这三种都是伤害他人的行为,即便放在道德准则层面上,这些行为也没有一项是被容许的。

②语恶业

“口造者四”,语言造作的罪业有四种。

第一,妄语。

“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妄语就是说谎欺骗别人。从法律角度上,严重妄语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在道德层面上,不管妄语是否严重,这种说谎骗人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第二,绮语。

“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绮语,就是说一些没有意义、令人产生贪嗔痴邪思的语言,比如聊各种八卦等。有些人特别喜欢聊八卦,听课时几分钟就能睡着,而八卦不管聊多久,都兴奋不已。

八卦为什么不能讲?如果没有恶意,偶尔聊一下也无大碍,但是八卦里面常常带有很多不好的讯息,比如某个明星或公众人物离婚、失恋等等,有些人心里难免产生幸灾乐祸等不好的想法。另外,聊八卦还会让人产生很多烦恼,比如认为某人罪有应得,或者对某人产生嗔恨心。八卦本身也许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会由此引发很多烦恼。

还有些人讲八卦的动机很不纯正。这类人之所以特别喜欢聊八卦,是因为别人受到不好的待遇、发生倒霉的事情,会让他感觉很开心。如果不开心肯定就不会聊了,比如死亡的话题,不仅不会聊,而且非常忌讳。

有时媒体上会报道一些交通事故,当记者采访现场目击者时,有些被采访者会兴奋得合不拢嘴,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那个时候是如何发生了车祸,其他人是如何没能幸免于难……别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不但没有同情心,反而幸灾乐祸,这种心态非常不好。

另外,关于色情或战争等内容,会给人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也属于绮语。比如战争,从历史的角度去研究未尝不可,但如果将自己代入其中,无论站在哪一方的立场,心里都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嗔恨。

所以,佛教认为诸如此类的绮语都是一种口造的恶业。

第三,恶口。

“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恶口即骂人。佛经里说,不仅不能骂人,连给牛马、鸡鸭等家畜家禽起名字时,也不能取难听的名字。对动物尚且如此,对人就更不能起一些不雅的绰号了。

有些时候,恶口会造非常严重的罪业,譬如,对佛法僧三宝等本应恭敬的对境,用难听的言语去侮辱;对本应尊敬的有利他精神、对社会有贡献、德高望重的人,在网络上进行各种谩骂;更重要的是对父母,如果说粗话辱骂父母,其后果的严重性远超对普通人的恶语,我们前面也提到佛陀在世时一位阿罗汉因前世辱骂母亲而遭受报应的故事。所以,这些方面一定要特别注意。

第四,两舌。

“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两舌就是说离间语。比如,有两个人关系很好,这让另一个人很不高兴,于是他就两边说坏话,最终导致两人分道扬镳。有些人动机很不纯正,破坏别人友谊的同时,自己也产生很多烦恼。

上述四种语言方面的恶业,严重程度前前大于后后。例如妄语,以某个宗教、团体、族群或个人的名义去欺骗他人,有些人会受到严重的伤害,所以妄语最严重。之后是绮语、恶口和两舌。也许有人认为妄语之后应该是恶口,但佛经里是这样排序的,越是前面的就越严重。

③意恶业

“意造者三”,意造的罪业有三种。

第一,悭贪。

悭贪,即“悭吝贪着”。与我们平时的贪心和欲望不同,悭贪是指不正当的贪。比如,自己很喜欢别人的某个东西,对那个东西产生欲望或者想花钱买下它,都没有问题,但想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将那个东西据为己有,这就是不正当的贪。

这种贪不是指身体或语言的行动,而是指起心动念。心里有一个这样的念头就已经是恶业了,如果再有身体上的行动,就可能演变成偷盗、抢劫;如果向对方撒谎,又增加了妄语。这些都是由贪心引发的其他罪业。

第二,嗔恚。

“嗔恚忿怒”,嗔恚,也就是生气忿怒。忿怒有时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引发战争,导致几十万、几百万人的生命丧失。古今中外无数战争爆发的原因,固然有掠夺资源的贪心成分,但更主要的是嗔恚。

第三,邪见。

邪见,是“闇昧迷理”,也即故意欺骗别人。这里指的并非普通的欺骗,而是故意遮盖真相,歪曲真理,用另外一套理论误导他人。

这个邪见主要是指对因果的否定。比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本来是一种自然规律,却故意欺骗别人,说根本不存在善恶因果,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随心所欲、肆意妄为。

我们未学佛之前,或者对因果不甚了解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因果报应,这不属于邪见。在学佛过程中,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产生一些正常的疑问,也不属于邪见。

邪见是明明知道对别人不利,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故意扭曲真相,宣扬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等等。佛教认为这种情况非常严重。如果一个人拥有善恶因果的价值观,就会对自己有一些要求,这样一来,他不仅能减少自己的烦恼,还不会伤害别人,或者对别人的伤害有所减轻,同时,他还会去帮助别人,这样的人生就比较有意义。但如果让一个人相信因果不存在,他就会失去自我约束,只要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可以去做于社会、于其他生命不利的事情,由此造成严重的后果。

掩盖真理,编造、灌输一种子虚乌有的观点,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洗脑”。在因果观等特定范围当中的洗脑,佛教称之为“邪见”。

以上三种意恶业的严重程度是递增的,即越往后越严重。

上述十种不善业,不管是从佛教信仰还是从法律、道德层面上看,都是不对的。不过对于邪见这一项,由于每个人的认知不同,所以难免存在一些分歧。除此以外,其他九项都能达成共识。

从大乘佛教的角度而言,在十不善业中,后面的三种意恶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恶,因为其本质就是恶。而前面的三种身恶业和四种语恶业,不一定永远都是恶,是否为恶要看动机。譬如,为了避免自己的朋友与一个满身坏习气的人走得太近而受到不良影响,从而说一些离间语破坏他们的关系,这是没有罪过的,因为出发点是为了利他。杀生也是如此,为了自己的利益杀生当然是恶业,但假如知道有1000个人将要被蓄意谋杀,为了拯救这些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杀掉谋杀者,因为不存在任何私心,所以也没有罪过。

总的来说,身、语所造之业是善是恶有一个判定标准: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伤害他人,就是罪过;反之,出于拯救和帮助别人的动机,即便有了这七种言行,也不成为罪业。

以上即是十不善业或者十恶业。在一切罪恶当中,这十项最重要,可以代表所有的罪业。只要我们避免造作这十项罪业,平时再多加注意,其他的就基本不成问题。

与十不善业相反的,即是十善业。十善业又包括十种普通的善和十种特殊的善。

(2)十善业之普通善业

①身善业

第一,不杀生。

不杀生是一种普通的善业,但有一点要区分清楚:如果一个人一生当中从未杀过生,这并不属于善业,因为这只是没造过杀生的罪而已,但不造罪不等于行善。

如何将不造罪变成行善?这需要一个条件,即下定决心、立下誓言:从今以后绝不故意杀生。如果暂时做不到不杀动物,至少要做到绝不故意杀人。有了这样的决心,不杀生才能成为善业。需要说明的是,诸如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不属于故意杀生,因为这些都是自己无法控制的。

除了不杀生以外,其他九种普通善业也必须具备这个条件才能成为“善”。

第二,不偷盗。

有些人从来不会偷别人的东西,他未必有信仰,只是因为家教好,或者道德准则不容许这么做。但这只是没有造罪,并不是行善。如果有一天,无论是宗教的原因,还是由于家庭、学校的教育,让他深刻认识到偷盗不好,并下定决心这一生中坚决不偷盗,那么,不管他有何种意识形态,有无信仰,哪怕是唯物论、无神论者,不相信善恶因果,他都是在行善。

虽然唯物论者认为没有善恶因果,但客观规律不会为人的意识所转,种了善因,必得善果。没有信仰的人群当中,心性善良、品德高尚的大有人在,他们也在行善,所以将来也一定会得到善的果报。

第三,不邪淫。

只要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绝不做邪淫之事,就是善业。

②语善业

第一,不妄语。发誓从今以后绝不说谎骗人。

第二,不绮语。下决心从今往后不聊八卦,不说无意义的绮语。

第三,不恶口。下定决心从今以后绝不辱骂任何人。

第四,不两舌。决心以后不故意破坏别人的友谊。

如果能有这个决心,就能成为善业。

③意善业

第一,不悭贪。

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绝不生起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念头,如果喜欢别人的东西,自己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方式买下来。

第二,不嗔恚。

一生当中都不生气是不现实的,但是要下定决心尽量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

第三,不邪见。

下定决心永远不掩盖真相,不用不正确的观点给别人洗脑。当然,自己不知道的情况除外。

(3)十善业之特殊善业

①身善业

第一,救护生命。

“不惟不行杀害,更能行其救护。”普通的善业是下决心不杀生,特殊的善业是不仅不杀生,还要保护、救护生命。

保护生命有各种各样的对境和方式,比如二战时期犹太人遭遇大屠杀,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他们的生命。这种感人的事情从古到今都发生过。

第二,给施资财。

“不惟不行偷取,更能行其给施。”不仅不偷别人的东西,还要尽己所能地进行布施,把财物送给需要的人。

若是舍不得的东西,则不必强迫自己布施。自己不需要或对自己影响不大的东西,就可以送给别人。现在大多数人的衣柜里,都有很多因各种原因不再穿的衣服,有些甚至连牌子都没有拆。这些衣服自己不需要,也许其他人非常需要。我们可以低价卖给需要的人,或者直接赠送。其实,东西过多也会导致心情不舒畅,如果能经常“断舍离”,内心就会变得轻松,这也是一种少欲知足。

但有一点要注意,有些东西是不能送的。佛经中讲过三十六种不能给予的东西,比如,给别人毒品;把刀具之类的东西送给精神不健康或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人;将一些食物送给不适合吃的人,当然不知情则另当别论;行贿也是不可以的。

另外,现在的职业乞丐,佛陀在世期间应该是没有的,所以佛经中没有提到是否可以向他们布施。我们具体去做的时候,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比如路边乞讨的残疾儿童,给他钱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孩子被故意致残,媒体上也常有类似的报道,所以这种情况就不能布施。

上面提到的三十六种情况是给予而不是布施,布施不仅仅是给予财物,还要顾及后果。自己所送的财物,对对方是有利还是有害,都要事先考虑清楚。虽然布施是一种善业,但也要通过智慧去做。

第三,遵修梵行。

“不惟不行淫邪,更能行其清净。”作为在家人,不但不邪淫,而且能像出家人一样守持梵行。如果他认为这样既有益于身心健康,又可以避免很多烦恼,这也是一种善业。

②语善业

第一,说诚实语。

“不惟不行诳惑,更能行其实语。”不但不讲诳惑之语欺骗他人,而且非常注意说诚实的语言。

我们平时大部分的言语都比较诚实,但这是不是善业呢?不是,因为没有“从今以后绝不说谎,要言语诚实”的决心。没有这种心,就不能成为善。善和恶主要看心中所想,而不是口中所说。

第二,作利益语。

“不惟不行杂秽,更能行其正直。”不但不聊八卦等无意义的话题,还会说一些有益于他人的话语,比如对他人心理健康或生活等各方面有利的、有积极作用的、鼓励的话。

第三,善言安慰。

“不惟不行粗犷,更能行其柔和。”不仅不辱骂别人,而且平时特别注意用柔和的言语来讲话,这也是善行。

第四,和合彼此。

“不惟不行离间,更能行其和合。”不仅不会挑拨他人关系,而且会在两人发生矛盾时,主动去调解纠纷,令他们团结和合。

其实,如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四种善行是很容易做到的。生活中随处是善,但若没有善意,它们就不能变成善;假如有这个心,则这些行为都是善业。

③意善业

第一,常怀舍心。

“不惟不行悭贪,更能行其施舍。”不但不贪别人的东西,不用不正当手段去获取他人财物,而且常怀舍心,将自己的东西布施给需要的人。

布施不一定是给予别人东西。在别人心情不好时,用善意柔和的语言劝慰鼓励,也是布施;没有任何希求回报之心,给他人一个真诚的微笑,也是一种布施;对某个人、某个众生生起慈悲、悲悯之心,也属于布施。

这些善行,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尽量去做,不信善恶因果的人也要去做,因为行善的果报,一定是让人的心理更健康、更快乐。

西方有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他治疗抑郁症的方法,是让患者每天认真、刻意地做五件利他的善事。两周以后,患者就能逐渐痊愈。这是什么原理呢?作为佛教徒,我们可能会认为这是因果报应,但因果报应没有那么迅速。那是什么呢?原理很简单,因为经常心怀舍心、说话真诚、乐于助人,自己会很快乐,尤其看到对方因为自己的帮助而受益,自然特别开心。对抑郁症、焦虑症患者来说,最难得的就是开心,心情舒畅了,心理疾病就能慢慢痊愈。

所以,不相信善恶因果也没有关系,只要肯去做,对现世就有相当大的意义。我曾问过西方的一位心理学家,美国人最大的心理痛苦是什么?他说很多人感觉自己没有价值,对社会没有贡献,非常自卑,然后就逐渐形成了心理疾病。如果这些人去行善,那他们一定能找到存在感,心理也会随之健康起来。

第二,恒生慈念。

恒生慈念,就是长期保持慈悲的念头。“不惟不行嗔恚,更能行其慈忍。”不但不生气,还能对他人心怀慈悲。“慈忍”即慈悲心,简单说,就是希望他人能够幸福,不管什么样的生命,哪怕是一个陌生人或是一个动物,也希望他(它)幸福快乐。

第三,正信因果。

“不惟不行邪见,更能行其正信。”不仅不会有邪见,而且对因果有正信。

我们一定要用开放、科学的态度来面对善恶因果,接受这个自然规律,这样就不会恐惧未来,因为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佛经中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要想知道过去是什么样子,就看当下,从当下的果报就可以推知过去所种下的因;而要想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就看今天的行为,今天种什么因,将来就会得什么果。因此,如果能行持这些善法,对自己的现世、来世都具有极大的价值。

以上十种不善业、十种普通善业以及十种特殊善业,共计三十种,基本上代表了众生所造的一切善恶之业。

2.十不善业

前面是从因的角度阐释“业”,下面从果的角度分析“报”。无论善报还是恶报,均遵循因缘法的五种规律。从于此五种规律,每种善业或恶业都会产生三种果报,即异熟果、等流果和增上果。如果加上士用果,也可以说有四种果报。所有的众生都会感受这些果报。

由于善报和恶报的原理完全相同,仅结果是相反的,所以此处只对不善业之果报加以阐述。

(1)异熟果

异熟果是三种果报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它是指现在造什么业,未来就面临什么样的果报,但是程度有所不同,果报的严重程度远超当初所造的业。

导致众生流转六道的因素有很多,但每一道都有一个主要因素。比如,因贪心而造业,就会转生成饿鬼;因痴心而造业,则会转生为动物。虽然也未必完全如此,但这是一个大概的原则。

以地狱为例,无论是十不善业中的哪一种,如果是因嗔心而造,则堕入地狱。也就是说,导致堕入地狱的主要因素是嗔恨,嗔恨的异熟果是堕地狱。地狱众生总会莫名其妙地相互仇恨、残杀,杀死之后又会复活,周而复始,万死万生,不断感受这样的痛苦。这就是“如是因,如是果”,嗔恨感召嗔恨。

你可以不相信地狱和善恶因果的存在,但也要明白愤怒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曾有一些研究和实验表明,人在特别愤怒时,体内会产生一种毒素,呼出的气体以及身体里的一些体液都含有这种毒素,据说此时母亲的乳汁可以毒死两只小白鼠,所以母亲特别愤怒时不宜给婴儿喂奶。可见,愤怒对自己的身心非常不利。

另外,暴躁易怒还会严重影响与家人、同事以及周围其他人的关系。比如,一些老板、领导平时对部下和他人都很好,但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暴跳如雷,这样一来,别人也很难接受。这个问题在《入菩萨行论》中也提到过。所以,无论是否相信善恶因果,都要接受这样的客观事实:愤怒的后果相当严重,是致命的问题。

一个人从来都不生气几乎是不可能的。一般的愤怒危害不大,不一定会影响到家庭、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有些人由于工作压力大,事务繁杂,渐渐变得烦躁不安、缺乏耐心,很容易愤怒,最后导致大家相互之间都是如此。有些人虽嘴上不说但憋在心里,那样更危险。所以,一定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如何控制呢?心理学很难解决这些问题。心理学的治疗对象是心理不健康的人群,就像身体没病不需要看病一样,心理健康的人也不需看心理医生。但是佛教认为,世俗层面的所谓心理健康,其实潜藏着很多烦恼带来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健康受损就在所难免。而解决这些问题,其他途径很难做到,唯有佛教掌握了有效方法。《入菩萨行论》的安忍品以及其他佛经中,都讲过很多简单易行的方法,善加运用一定会大有裨益。

除了嗔恨,杀生的异熟果也是堕入地狱,为什么呢?我们可以用五种因果规律的后两个,即“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以及“因与果相似”来解释。

首先是“从于小因而生大果”。杀害人或动物时,给对方带来了巨大痛苦,杀生者因此而承受堕入地狱的果报。地狱的痛苦远远超过生命被杀的痛苦,二者根本没有可比性。为什么会感受这么严重的果报呢?就像前面提到的,一个小小的西红柿种子能长出几十个西红柿,这就是小因生大果的自然规律。

其次是“因与果相似”。人们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样,对别人做了什么,自己也要面临同样的事情。杀害一个无辜的生命,给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和痛苦,结果自己堕入地狱,也被他人不断杀害,这就是因与果相似。

很多人不相信有善恶因果,但这不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是自然规律。所以,我们现在造的业,将来会成千上万倍地感受同样的果报。

(2)等流果

“等流”是什么意思呢?“等”即相同;“流”是过去做什么,现在也做同样的事情。等流果分两种,即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

①同行等流果

同行等流果是指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今世喜欢造前世所造之业。

在一些能回忆前世的孩童身上,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有些小孩从小就特别喜欢喝酒,几岁大就经常偷爸爸的酒喝;有些小孩从小就喜欢吸烟。这些习惯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他们的回忆,自己前世就吸烟,或者是一个酒鬼,所以这一世生下来就有这样的习气。

还有很多类似的真实案例,医学上解释为父母的基因。当然,父母的基因肯定会有所影响,我们做很多事情所依赖的大脑和身体,都来自父母的精卵。然而,意识并不是源自父母的基因。有些双胞胎的脾气性格会迥然有异,命运也截然不同,正是因为这些差别有一部分是来自前世。

有的人有一些特殊爱好,但是他的父母都没有,他也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如果他是一个能够回忆前世的人,就会发现这些喜好来自前世。如果前世是个小偷,那他这一世也喜欢偷东西;若前世是以杀业为生的人,则现世也喜欢打猎、杀生。

这些都属于同行等流果。由于前世的习气储存在阿赖耶识上面,到了这一世,阿赖耶识上的这些习气开始发挥作用,尤其是七八岁、八九岁的时候,影响特别大。而长大以后,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干涉,这些影响就会逐渐淡化或消失。

②感受等流果

感受等流果的意思是,上一世造什么罪,这一世就会感得相同的果。例如,前世偷盗就会感得今生贫穷,即便有些许财产,也会被抢夺或偷走。不过,杀生比较特殊,前世杀生,今生的感受等流果是短命、多病。

等流果和异熟果有什么不同?异熟果非常严重,而等流果则稍微轻一点。比如,以嗔恨心杀生的异熟果是堕地狱;等流果是从地狱出来转生人道后,感得短命多病。

有些人生下来就罹患各种各样的疾病,一辈子都是病殃殃的,即便找到全世界最好的医院也无济于事。虽然这与父母的基因或自己的饮食起居不无关系,但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前世的罪业。

还有一些人,虽然投生了人道,但即生短命,这也是前世杀生果报的“后遗症”。有些人英年早逝,有些婴儿刚出生便立即死亡,甚至在母胎里就已死去。虽然也会有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这些情况发生,但很多都与前世关系密切。特别是有些人在过去多世中都是刚一出生便死亡,或者在年轻时就死亡,而未来仍要面临同样的遭遇,这就是过去杀生的等流果。

如果将善恶因果放在法律层面来衡量,也完全合理。例如,法律上规定,故意杀人,凶手就会被剥夺生命。同样的道理,杀害无辜的性命,自己也要感受不断被杀以及短命的果报。

(3)增上果

增上果是成熟在外境上的果报。例如,造杀生恶业者,从地狱出来投生为人,会转生在环境恶劣、天灾人祸频发等威胁生命之地;造不与取恶业者,即抢劫、偷盗的人,从饿鬼道出来投生为人,会转生到庄稼遭受干旱、冰雹,树木不结果实,经常发生各种饥荒的地方。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地方,居住在此处的人,就是在感受增上果的痛苦。

生命轮回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漫长旅程,其间什么都可能遇到。以杀生来看,造了杀业之后,首先堕入地狱,这是异熟果;从地狱出来投生为人,也是短命多病,这是等流果;投生的环境十分恶劣,天灾人祸频发,生命遭受种种威胁,这是增上果。如果我们回头看看这三种果报的来源,就会明白这是非常合理的。

首先是异熟果。因为杀生给无辜的生命造成了最严重的痛苦,而六道中地狱的痛苦是最难忍的,所以就堕入地狱。

其次是等流果。无辜的生命本来还可以生存很长时间,但我们把它的生存权剥夺了,所以即便从地狱里面出来,也要多次感受短命多病。

再次是增上果。杀生毁掉了一个人的幸福、辉煌、成功,所以我们投生的环境中,也没有悦意的东西,经常受到各种威胁。

这三种果报都相应于杀生时给对方造成的痛苦,这就是因果规律中的“因与果相似”。在每一个善恶果报上面,都可以找到与之相应的因。现在之所以面临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过去造了相应的业。

(4)士用果

士用果是指任何善恶业都有与日俱增的能力。恶业如果不忏悔,会不间断地增长;善业加以回向,也会不断增上。如同一株植物不断繁殖,终将枝繁叶茂。一朵花结成果实后有很多种子,种子掉落在地又长出更多的花,一成十,十成百……自然规律就是如此,善恶因果也不例外。善恶因果的这种增长变化,虽然以肉眼无法得见,但的的确确也是存在的。

佛教中有很多应对善恶因果的方法。譬如,可以通过每天的回向,把自己行善的功德分享给所有的生命,希望他们以此离苦得乐。这种心态具有很强的正能量,对自他都有帮助,这样一来,善业就会不断增上。同样,对自己所造的各种恶业,也可以通过忏悔的方法控制其增长,同时令它逐渐减少甚至消除。

十善、十不善是从善恶的角度对业所做的分类,下面再从另外的角度介绍几种业的分类以及业的果报。

3.积集业与不积集业

根据语言、行动是否变成了业,或者说有没有在阿赖耶识上留下痕迹,可以将业分为两种,一种是“作已积集业”,另一种是“作已不集业”。

“作”是指语言或身体的行动,“积”即累积,“集”是业力。“作已积集业”的意思是,语言或身体的行动在阿赖耶识上累积了业;“作已不集业”是指有身体的行动或语言,但是没有留下业。比如,两个人做了同样的事,说了同样的话,但因为某些原因,一个变成了积集业,一个则是不积集业。

如果更细致地划分,则可以分为四种情况:有作有集、有作不集、不作不集(无作无集)、有集不作。

(1)有作有集

有作有集即“作已积集业”,它需要具备六个条件。

第一,“动念猛厉,故思而作”。就是专门、有意地去造业,而且造业的动机非常强烈。这种情况下的所作所为,必定会积累业。假如只是无意中的言行,则不会积累业。比如,同样是骂人,有人实际上并未生气,只是习惯性地说粗话;有人则真的是怒不可遏,后者就属于“动念猛厉,故思而作”。

第二,“业行圆满所作已遂”。前面提到过,构成一个完整的业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即对境、动机、行动、结果。其中“结果”是指给对方起到了作用,比如抢劫犯成功地把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这就是“业行圆满所作已遂”。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有想法但没有成功,这就不是已遂,而是未遂。

第三,“既作不悔”。做完之后没有丝毫的后悔心。

第四,“作后随喜”。不仅不后悔,反而很开心、很得意,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比如痛骂别人之后,心里很痛快,随喜自己。

第五,“无对治力能毁所作”。造作恶行后没有忏悔罪过。

第六,“有力能令果报必熟”。所造的业必定能成熟果报。

具备以上六个条件的业,就是既有作又有集,是非常标准的善业或恶业。

(2)有作不集

有作不集即“作已不集业”,有行为但是没有业。其原因是“意乐、加行及后果等未能具备,故虽所作已作,果报不能如应成熟”。“意乐”指动机;“加行”是行动前的预备事项,如偷盗前的准备工作等;“后果”即行动成功与否的结果。

虽然有某些行为,但因为不具备业果成熟的条件,所以没有形成真正的善恶业,没有在阿赖耶识上留下痕迹。以偷盗为例,假使一个人没有真正想去偷东西,或者没有行动,或者虽然具备其他条件但最后没有成功,等等,这些情况下果报是不会成熟的。

关于有作不集,《正法念处经》列举了八种情形,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梦中造的罪,如梦见自己杀人、偷盗等;由于行为或语言失误而造的罪;忘记了不能做而造的罪;被胁迫而造的罪,如被人强迫杀生;无意中造的罪,如走路、开车时不小心压死小动物以及各种交通事故等等。总之,凡是并非故意去做的事情,都属于作已不集业。这种业没有真正的罪过,因而果报很轻或者几乎没有果报。

(3)不作不集

根本没有去做某件事情,自然就没有造业,这就是不作不集,或者叫无作无集。

(4)有集不作

没有做却变成了业,这是什么情况呢?比如某人打算抢劫,为此策划了很久,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然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虽然他没有做,但是有盗心,而且保持了很长时间,已经在阿赖耶识上留下了恶的能量。所以,尽管事情没有做,却仍然造了罪。如果做了的话,罪业会更加严重。

杀、盗、淫、妄等所有的业,都存在有集不作的情况。

4.引业与满业

另一种划分方法,是将业分为引业和满业两种。

(1)引业

引业是“对满业之语。牵引众生五趣四生之业也”。“引”即引发,和十二缘起中能引所引的引是同一个意思。引业是针对满业而言的。将众生引入五趣的最关键的业,称为引业。

五趣即五道,六道中的天道和阿修罗道合在一起,即为五道。四生,指众生诞生的四种方式,即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人和大多数动物的出生方式都是胎生,也有些动物是卵生或湿生。天人、地狱众生等是化生,比如地狱众生,不经父母和合,就像做梦一样,看见地狱的恐怖景象时便直接投生其中。众生之所以会转生成人、天人或动物等,正是引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佛经里说,有时候很多业集中在一起,成为一个引业;有时候只要一个业,就能让我们反复多次投生到某个道;有时候无数的业集中起来,能让我们反复地投生到某个道当中。

引业还有一种解释,“引发总报,能令生于某处某趣之业”。引业可以引发总报,它是决定投生为人、天人还是其他众生的因,也就是说,它是决定一生的因。因此,引业又称总报业。

(2)满业

满业,“又名别报业。凡人间一生中造善恶邪正种种之业,能令一生应受几许苦受、乐受,完全成满之业”。相对于总报业,满业又称为别报业。佛经中经常用“别”这个字,意思是分别,这里指各别的不同之业。“完全成满之业”中的“成满”,是指一生中的全部境遇。我们的一生有时幸福,有时痛苦,有时健康,有时生病,决定这些不同境遇的背后力量,就是别报业。

我们投生为人是由引业来决定,而我们一生的健康状况、富裕程度、幸福指数等则是由满业来负责。就像两位画师共同创作一幅肖像,一位先画出人的整体轮廓,另一位再画上五官等等,并完成涂色等各种细节。我们通常认为,现在的自己是过去某个业的果报,但实际上,决定我们这一生的是两种不同的业。

(3)引业和满业的四种情况

引业和满业有四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引业善,满业亦善;二是引业罪,满业亦罪;三是引业罪,满业善;四是引业善,满业罪。

如果引业、满业都是善业,首先,可以投生到天人、人等善趣;其次,比如在人道,人生会非常健康、富裕、幸福,成为众人羡慕之人。

如果引业和满业都是罪业,那么不仅会投生到恶趣,而且一生中也会充满各种各样的痛苦,地狱众生就是如此。

如果引业是罪,满业是善,虽然也会投生恶趣,但相对而言会比较幸福。比如成为有神通、有福报的大力饿鬼,不会恒时遭受饥渴之苦。如果是动物,也会成为食物丰足、没有天敌威胁的野生动物,或者主人悉心关爱、不离不弃的宠物。

如果引业是善,满业是罪,那么虽然引业可以让他投生为人,但遗憾的是满业会让他成为非常不幸的人,多病、短命,经历战乱或各种坎坷。要么自身状况不佳,要么时代、环境动荡,总之一生都过不上好日子。

引业和满业决定了个人不同的命运,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注定了。虽然我们这一生的引业已经成熟,但其他还没有成熟的业随时都可以改变。

早期印度宗教的宿命论以及西方唯心主义的宿命论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人生的剧本早已写好,没有改变的余地,只能按剧本演下去。佛教不承认这种观点。虽然佛教认为一切都由业力决定,但如果找到正确的方法,业是完全可以改变的。就像一个苹果,它长成苹果是由种子决定的,但它的甜度、颜色、大小等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如种植环境对果实会有影响,种植时人为增加一些肥料也会改变它的味道。因此,虽然它注定是一个苹果,但它是一个什么样的苹果,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改变。

引业和满业相当于因和缘,因和缘对果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因决定果的总体和本质,缘决定果的局部和细节。比如,父母的精卵、人的基因决定了我们生而为人,但健康与否还取决于其他很多因素,包括母亲孕期的状况以及自己的饮食起居等等。

同样是苹果,它们的品质、大小却千差万别;同样是人,每个人的情况也各不相同。万事万物都在这样的因缘规律中循环。虽然因果极其复杂,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下一世的引业和满业是什么,但只要把握好当下,这些因缘就会被调整、改变。如此一来,因果就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之内了。

5.四种业报

四种业报即现世报、生报、后报以及无报。其中前三种属于一定会感受果报的业,第四种则不确定。四种业报是因果当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1)现世报

现世报,也称现报,“谓今生作极善、极恶之业,即于今生现受善恶之果报也”。意思是,今生造了极大的善业或恶业,今生就会感受到果报。

极善、极恶和普通的善恶有何区别?

第一,对境有差别。例如,同样是杀人,如果杀死的是普通人,就只有一般的杀人罪过;但如果杀死的是亲生父母,则属于佛教里最严重的五无间罪。虽然动机和行为相同,但由于对境不同,果报的严重程度就有天壤之别。不过这里只是举例,五无间罪还不是现世报。

同理,怀着强烈的慈悲心做公益慈善,即是极善,它与普通的善截然不同。

第二,痛苦程度有差别。比如,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动物,属于极恶;而采用比较人道的方法,没有让动物在强烈的痛苦中死去,就是一般的杀生。同是杀生,果报却大不相同。

极善、极恶之业即生就会成熟,年轻时造业,年老时感果,这是最快的果报。那么,今生受报之后,果报是否就结束了?不会结束,否则现报就成了最轻的业。以极恶之业为例,它在今生的报应再严重,也无法与地狱道、饿鬼道的痛苦同日而语。所以今生只是一个开始,后世还会继续受报,远没有结束。

(2)生报

生报,“谓今生作善恶业,来世身中受善恶果报也”。这种业不会在今生受报,也不会延迟到下下世,而是在今生结束、下一世投生之际就会感受果报。

业果的成熟需要时间,没有任何一种业在当下就会感受报应。《百业经》中虽有当下受报的案例,但平时很少见。我们都知道,粮食、蔬果等植物的成熟有快有慢,有些几周就能采摘,有些则需要两三个月、半年,甚至几年才能成熟,果报的成熟也是如此。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有人一生行善却命运多舛,有人恶贯满盈却没有任何报应?有这种疑问就说明不了解因果规律。实际上,没有看到果报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比如,某人这一世造了五无间罪或其他非常严重的罪过,就会在阿赖耶识中种下种子,虽然今生有可能顺遂舒适,看不到任何报应,但下一世一定会感受果报。

就像春天种的水稻,秋天才会成熟,此生的境遇也多是由上一世或更早世的因缘决定的。当下的很多事情主要是对后世起作用,而不是今天造业,明天受报,或今年造业,明年受报。所以,不能用短浅的眼光看待因果。

(3)后报

后报,“谓今生造业,来世未受,多生之后,乃受果报也”。这种业虽然一定会受报,但不是现世和下一世,而是在下下世或几世、几百世以后。

(4)无报

无报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无记报,“谓由无记业,而受不善不恶之果报也”。无记,即不善不恶。因为造的是不善不恶的业,所以果报也是不善不恶的果——既非痛苦,亦非快乐,但同样和业有关系。

另一种解释是,无报指不确定的报。因为当初造的善恶业特别轻微,所以不一定有果报,即使有也非常微小。如果是恶报,则稍作忏悔便可消除。

通过对果报的了解,我们应该能意识到忏悔的重要性。实际上,任何一个罪业经过标准的忏悔,都会变成无报,即不确定的报,甚至可能完全不受果报。

那什么是标准的忏悔呢?它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依止力,即依靠的对象。比如在佛像、上师、善知识面前,或者在观想的佛菩萨面前,坦白自己的罪过,请他们做自己忏悔的见证人。

第二,破恶力,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后悔、惭愧。

第三,恢复力,就是将不清净的业恢复清净。这需要自己下定决心,从此再也不做这类恶行。

第四,对治力,为了忏悔而做善事。比如,过去偷盗,现在多做布施慈善;过去杀生,现在则放生;等等。除此以外,还可以修菩提心,以及密法中最殊胜的忏悔法门——金刚萨埵修法。总之,凡是善事都可作为对治力。

四力中最关键的是破恶力和恢复力。如果对过去的罪业不后悔、不惭愧,罪恶是忏悔不掉的;如果不能下决心坚决不再做,罪业也无法从根本上得以清净。

这些内容都很有意义,不学佛的人可以借此了解佛教的道理,而佛教徒则要实实在在地去做。

6.果报成熟的顺序

佛经中有个比喻,在雪地上洒下颜料,雪融化后的很长时间内,都能看到沉淀在地面上的颜色。同样,内心产生的善念或恶念消失后,它的痕迹也会长久地留在阿赖耶识中,这就是善恶的种子。

我们的阿赖耶识中有无数的善恶种子,这些种子都在排队等待成熟,而它们成熟的顺序,是依据“重、近、习、先”的原则。

第一,重。无论善业还是恶业,最重的业排在最前面。比如极善极恶之业,现世就会成熟。当然,最重的业不一定都是现世报,也有后世才成熟的。

就善业而言,大乘佛教认为有三种特别重大的善,一是以佛法僧三宝为对境的行善,如供佛、供经、闻思修行等;二是供养、服侍父母;三是照顾久病的病人。

通常来说,布施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普通的世俗行为,不属于六波罗蜜多里的布施,然而父母例外。佛经中专门指出,虽然父母和病人是凡夫而非圣人,但他们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境。孝顺父母,以及不求回报地帮助没有血缘关系的病人,这些行为有不可思议的功德。

作为大乘佛教徒,身口意的一切付出都不能希求任何回报,否则就违背了大乘精神;然而在利他的过程中,无论想不想要,功德和福报都会不求自得,这是自然的因果规律。越不求回报,福德就越大;若求回报,福德反而会减小。

第二,近。假设在阿赖耶识里,所有种子都没有轻重的差别,那么哪个种子排在前面呢?最近的排在最前面。这里的近,指的是离死亡最近,也就是临终的时刻。

临终时的一个善念,会引发阿赖耶识上无数善的种子,使其发芽、成熟;一个恶念也会启动无数恶的种子,让罪业成熟。所以,临终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也是最无助、最亟需帮助的时刻。如果此时有人帮助、引导,让临终者不起恶念、保持善念,则对他的来世有极大利益。遗憾的是,这里恰恰是一片空白,除了世俗的方法以外,很多人对临终引导一无所知。

第三,习。假如临终的时候,所有的种子也没有远近的区别,那么成熟则依靠习。所谓习,是指串习。比如,每天都做一件善事,如发菩提心、念一遍《金刚经》、做日常功课等等,虽然它不是很伟大的善,但若能长期坚持,细水长流,就会变成特别重要的善,而这个善的果报就会先成熟。反之,如果长期作恶,则恶的果报也必然先成熟。

第四,先。如果所有的种子也没有习的差别,则取决于哪一个在先。先种的种子先成熟,晚种的后成熟。

此外,非常认真去做的善业或罪业,也属于比较重要的种子,会先成熟。

很多人都知道佛教讲善恶因果,却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也不清楚善恶有哪些果报。如果想深入了解这些内容,可以去阅读相关的佛教经论。阐释因果的佛经非常多,如小乘佛教的《阿毗达磨俱舍论》(专门有一品讲因果)、《正法念处经》(一部非常庞大的佛经,包含很多因果方面的内容),大乘佛教的《大乘阿毗达磨集论》,汉传佛教中知名度较高的《瑜伽师地论》,藏传佛教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以及其他大德对《俱舍论》所做的论释,等等。另外,《百业经》和《贤愚经》这两部佛经,是以讲故事的方式阐释善恶因果,生动有趣。经中的故事,都是对两千多年前佛陀在世时所发生的一些事情的真实记载。也许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会认为那都是神话。但没有关系,它们可以当作神话来看,也可以作为隐喻来解读,只要能领略到其中的意义就有收获。而这些内容,不仅对想要了解因果的普通人,对于佛教修行人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

(二)烦恼

前面阐述了各种各样的业,这些业来自哪里呢?我们通常以为造业的是自己,将来承担果报的也是自己,但实际上,真正造业的是六根本烦恼。

1.六根本烦恼

六根本烦恼,也称本惑或本烦恼,是所有烦恼的根本,它包括贪嗔痴慢疑以及恶见。其中贪嗔痴合称三毒,慢为傲慢,疑指对四谛、三宝等的怀疑,恶见即我执。贪嗔痴慢都比较容易了解,此处着重介绍疑和恶见。

首先是疑。为什么佛教认为怀疑是一种烦恼?难道我们不能有任何怀疑?实际上,佛教认为怀疑是有价值的,什么都不能怀疑不是佛教的精神。

西方哲学中有一种怀疑论,主张怀疑一切,认为当自己不了解时,不能人云亦云地盲目接受,必须怀疑并亲自求证。这种态度和佛教完全一致。在所有的宗教里,佛教应该是最符合怀疑论精神的,其他宗教可能不会有这么开放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开放的前提是自信,如果经不起验证,自然就会固步自封。

从古至今,所谓的“洗脑”都是通过两种方法。其一,不让人们接受其他任何思想,否则就威胁说“这样会堕地狱”等等,将人们的思维桎梏在他们设定的狭小圈子里;其二,不允许怀疑,天天灌输“我所讲的就是唯一的真理”。

佛教是非常开放、自信的。在显宗和密宗的经典中,经常看到佛陀鼓励大家怀疑和探索的教言,他说:你们不要盲目认可我说的话,要独立思考。所以,在不了解的时候怀疑,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那佛教为什么把怀疑放在烦恼当中?这是因为,如果到了修行阶段还没有解决怀疑,就会对修行产生障碍。怀疑会让人举棋不定:这件事情到底做还是不做?一直怀疑的话就永远做不成,这种怀疑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在面临重大选择时,不能有怀疑,如果此时还有怀疑和迷茫,就没有办法往前走。从这个角度来说,怀疑是烦恼。

佛教这种观点与西方的怀疑论看似矛盾,实则不然,二者结合会成为一种非常完美的方法。起初不了解时一定要怀疑,提出疑问,然后通过思考、研究获得自己的知见,这样一来,到最后真正做出选择、付诸行动时,自然就不会迷茫。

然后是恶见。恶见指邪恶的见解。佛教把见解分为很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我见,也即我执。我执是所有烦恼的根源,因此叫做恶见。

我执来源于痴、无明。由无明产生我执,我执引生贪嗔慢疑等烦恼,烦恼驱使人去造业,其结果就是十二缘起,轮回的车轮开始转动。这就是业和轮回的源头。

2.如何消除烦恼

业的源头是烦恼,那如何解决烦恼?六根本烦恼中最关键的是恶见,恶见的基础是痴,也就是十二缘起的第一支——无明。因此,要想解决烦恼,就必须破坏无明。

念经、烧香、拜佛能破坏无明吗?如果对《心经》等经文的内涵一无所知,哪怕把它念得滚瓜烂熟,念一辈子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些商业化的头香、高香,烧得再多也没有作用。佛教并不否认这些善业的价值,它们可以让人在世俗中获得幸福、健康、长寿,但是站在解脱或破坏无明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没有用处。当然,如果只想与烦恼和平共处,那在不破坏它们的情况下去烧香、拜佛、行善也可以,但这不是学佛的好方法。

学佛的最好方法是“闻思修行”,即先通过听闻来学习佛法,然后对法义进行思维,闻思之后再通过修行亲自体悟,最后用行动去利益众生。

修行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境界是语言难以表达的,只能自己去体会。不要说空性、佛性这些不可思议的境界,就连葡萄的味道,也无法用语言如实描述出来。假如一个人从未尝过甜和酸,那给他说酸他不知道什么是酸,说甜也不知道什么是甜,只能让他自己去尝,尝过之后才能向他表达清楚,这就是语言的局限性。所以,必须通过修行才能体会到那些境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解深密经》中讲了三种智慧,即闻所得慧、思所得慧和修所得慧。用这三种智慧去破坏无明,一定可以将其颠覆、断除。无明被颠覆后,恶见就开始松动,对自我的存在也生起怀疑,最后贪嗔痴慢疑等一切烦恼就会冰消瓦解。烦恼瓦解后,就不会再造业。比如修到一地菩萨时,虽然过去的业还在,但永远不会再造新的业,这时候,轮回的车轮就停止了。

大乘佛教的行动是六波罗蜜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把智慧传递给众生。即使我们现在没有那么高的境界,也可以用菩提心、慈悲心、禅修来帮助身边的人。佛教如同一个大宝藏,我们可以从中撷取无尽的珍宝去利益众生。

(三)断除业惑,自利利他

断除了所有的业和烦恼之后,我们就能从因果循环中跳出来,超越轮回。

《华严经》中说:“汝不离世间,亦不著于世,行世无障碍,如风游虚空。”大乘菩萨要超越轮回,但不能脱离轮回,这也是大乘佛教的核心思想。大乘佛教认为,如果不超越轮回,则既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也没有能力帮助别人,很多时候还会伤害众生,因此要从轮回中解脱。但是,不能只解决自己的生老病死,因为这个世界还有无数的众生在轮回,一定要回来帮助他们解脱成佛。

小乘佛教则不同,小乘阿罗汉从轮回中解脱后就入于灭定,他们认为自己会永远融入禅定,这就是终极的归宿。但大乘佛教认为,阿罗汉的阿赖耶识中还有一个特别细微的东西没有断除,他们的境界不是永久的,最终还是要走到佛的境界。《妙法莲华经》对此阐述得十分透彻。

超越轮回以后再回来的人,佛教称之为“再来人”。他们已经走到法界的最高境界,是带着使命回来的。我们也常说自己有使命,但我们的使命可能只是养家糊口而已,只有超越轮回又不脱离轮回的人,才真正肩负使命。他们回来是为了传播智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轮回的,所以回来把这个方法告诉更多的人,让他们也从轮回中走出去。

佛经里有一个故事。佛陀在即将涅槃时问阿难:你爱我吗?如果爱我的话,请把你的手给我。阿难把手放在佛陀的手里,佛陀握着阿难的手说:我给你传的教法当中,哪怕你忘了其他所有的法,我也不会怪你,但若忘了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一句话,我就会责怪你。

这是为什么呢?佛陀接着讲了一个比喻:在无边的黑暗中,无数人要通过一条险路走到对面去。其中一个人的手里有火把,他借着火光走到了对面,而其他人还在黑暗中等待。阿难,你觉得他的火把可以熄灭了吗?

阿难说:不可以,彼岸还有那么多人,应该把火把传到他们的手里。

佛陀说:是的。般若波罗蜜多是真正的火炬,它才有光芒。阿难,你是我身边听法最多的人,这些法都在你的心里,你一个字都不能遗忘,未来要全部记录下来。如果你听到却不传递,就如同熄灭了火把。

佛陀为什么那么重视般若经?因为般若波罗蜜多是空性,只有它才能消灭无明。其他的佛经虽然很多,但没有般若波罗蜜多就不能断除无明,不断除无明就无法解决众生最根本的痛苦。所以,般若波罗蜜多是最有价值的。

如果没有超越轮回,我们也只是黑暗中的一员,手里空空如也。超越轮回后,我们就有了般若火炬,这时候回到轮回才有意义,才能把火炬传递到更多人手中。

超越轮回之后,就从内心中得到了自由,这种由内而外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一个人获得自由后,再把火炬传递给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走向自由,这就是大乘佛教度化众生的精神。